在北京外國語大學教授、北京市教育法治研究基地執行主任姚金菊看來,培訓機構超額收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培訓機構本質上具有逐利性,二是家長面臨培訓機構的營銷套路時容易沖動消費,三是國家政策當前處于動態調整期,不排除有部分校外培訓機構想在政策完全落地前“撈一筆”。
姚金菊說,為了達到更好的監管效果,有關部門要繼續堅持校外培訓的公益性、個性化和分類治理原則,遏制校外培訓的野蠻生長趨勢。
控制課時限額收費
商家仍推銷大課包
事實上,為防范“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教育部門早已對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作出相關規定。2021年10月,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等六部門發布《關于加強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不得使用培訓貸方式繳納培訓費用。校外培訓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
2022年12月,教育部等十三部門印發《關于規范面向中小學生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再次強調了上述規定。同時,在一次性收費的金額方面,《意見》新增了一次性收費不得超過5000元的規定,防止一次性收費過多增加資金風險和家長負擔。
但是,記者隨機挑選10家非學科類培訓機構進行調查、詢問后發現,幾乎都存在大課包等超額、超時段收費問題,其中涉及少兒編程、體能、游泳、網球、街舞、滑雪、馬術以及擊劍和舞蹈等多個科目。
比如熊小米兒童游泳館(北花園店),記者以學生家長的身份來到線下門店詢問課程體系和收費標準。其中,水訓課程的價格要比戲水課程貴得多、課程包的課時和有效期也更長。其課程包分為24次、48次和96次。在分別劃掉對應的原價11952元、23904元、47808元之后并計以相應的折扣,會員價可以7162元、11826元、18986元購買。
記者稱孩子現在5歲,銷售顧問隨即推薦夠買96次的課程包,其有效期為18個月。顧問稱:“課時量越多,孩子肯定能學得更全面,而且課時量越多均價越便宜。”面對記者“96次學完之后能達到什么效果?”的詢問,顧問遲疑了一下說,“至少保證孩子能學會蛙泳”。
功夫貝比武術搏擊體能館的課程包則直接“大”到了200課時。按照機構工作人員的介紹,48課時在1萬元左右,更大容量的課程包200課時的優惠力度很大,2萬元便能拿下。
在快樂小馬兒童馬術俱樂部,周中課單價600元至700元,周末課單價800元左右,包含馬匹費和教練費。周中上午課包比較便宜,特價課包24節課1.8萬元,周末課包3.98萬元。
“市場價就是這樣,我們這里不算貴”“這個項目很火爆,很多家長都帶孩子來學,現場報名還有折扣優惠”“根本不用擔心爆雷跑路問題,我們是大機構,不會有資金安全風險”……這是記者在調查中遇到的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如出一轍的推銷用語,而其目的也是為了推銷大課包。
對此,首都師范大學教育政策與法律研究院副院長蔡海龍認為,有關部門就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收費標準、收費方式的監管要求,沒有得到很好落實和執行,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是當前的教育行政執法機制體制不健全、不完善。通常來說,一項政策要落地施行,須將相關的政策主張轉化為明確的法定職責,為相關行政主體提供明確的法律依據,需要有相當數量的具有執法資質的人員,要有切實可行的執法程序確保正當、合法。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認為,任何監管部門和行業協會能做的總是有限的,如果能把監管和行業自律結合起來,可能會對治理非學科類校外培訓市場亂象有一定效果。對培訓機構來說,需要盡可能讓自己的行為處在公開透明的狀態,這也是提高其可信度的重要方面。家長也要謹慎對待商家提出的各種優惠政策,不要有貪便宜的心理。
“在具體的政策制定過程中,可以通過深入調研,從實踐出發,區分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校外培訓的實際情況,設計更加有針對性的超額收費標準。比如,有些藝術類課程單次課的收費標準本身就高,每次課的時長也與其他類型的課程時長不一樣,可以考慮從政策上進行一些區分。”姚金菊說。
收費行為有待規范
資金監管存在漏洞
記者注意到,在教育部、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針對校外培訓的提示中還專門提到,要注意繳費安全,通過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完成培訓繳費,切勿通過轉賬或現金等方式將培訓費用支付給除預收費資金監管賬戶以外的任何賬戶。
但記者采訪了10位來自北京、河南、安徽等地的家長后了解到,這些家長繳費時一般都是刷信用卡或微信、支付寶轉賬,至于國家規定的校外培訓繳費平臺“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他們全部表示“沒聽說過”、機構工作人員“也未曾對此有過介紹”,所以“也不知道自己的錢到底轉哪了”。
在苗青提供的維權群里,一名家長展示了自己當時的轉賬記錄。這名家長刷信用卡繳費5100元,訂單顯示入賬的賬戶名為“河南福田百貨”,而交易類型卻是“汽車加油”。據這位家長回憶,當時還非常困惑地詢問這家街舞機構的工作人員,但對方給出的回答很模糊“就是這樣的”。
姚金菊告訴記者,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由教育部主辦,由教育部教育技術與資源發展中心(中央電化教育館)進行網站運維。平臺的建設主要解決三個問題,一是服務行政管理部門,為其在機構資質、培訓內容、資金、服務質量監管等方面提供服務;二是服務校外培訓機構,為其在年檢年審服務、開設店鋪、售賣課程服務、信息發布服務和咨詢服務等方面搭建平臺;三是服務學生家長,為其選擇合規機構,購課、約課、消課、退費、評價等提供便利。目前,地方各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已經能夠在線對校外培訓機構進行日常監管、風險核查、實時跟蹤和在線調度管理。家長可以通過平臺網站或手機App進行注冊使用。
“家長應當理性選擇培訓項目和培訓機構,樹立風險防范意識,警惕虛假宣傳。一定要通過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完成培訓繳費。”姚金菊說,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具有“課程核銷”和“申請退款”等功能。
如何才能進一步規范培訓收費行為,強化校外培訓預收費資金監管?
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熊丙奇認為,有關部門要服務、引導非學科類培訓機構規范經營,了解家長和孩子的培訓需求,不能通過簡單關停來治理問題,監管措施要做到善治。應該從法治角度思考什么才是好的規范、好的監管、好的社會治理。一個好的監管會讓市場更規范、合法合規的機構得到更好的發展。
“應當明確相關主體的監管責任,建立以教育部門為主導的多部門聯動協同執法的體制機制,特別注意發揮市場監管部門和金融管理部門的作用。”蔡海龍建議,積極推動相關法律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整理和修訂,形成必要的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為相關管理部門開展依法監管提供明確的法律依據。
蔡海龍還呼吁,進一步優化監管方式。針對培訓機構存在的超額收費和預付費問題,應當通過開展相關的普法宣傳和法治教育強化消費者的風險意識和規避能力;建立日常監管的執法機制,加大對違法收費行為進行查處的頻度密度。在必要的情況下,可以強制使用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進行收費。
作者|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趙麗 實習生 胡淼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