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制度下發執行的前三個月,企管部組織對各相關單位執行制度情況每月都要進行全面檢查;
b) 制度下發三個月后,企管部組織對制度的落實情況每三個月至少檢查一次,每次檢查都要填寫《制度檢查(制度評審)報告單》交給分管領導及制度執行責任部門。
4.1.2.2 常規稽查
a)?不定時抽查有關部門的相關重點崗位。
b)?每周定期至少對一個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抽查一次。
4.1.2.3 專項稽查
對經營管理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或經常出現的問題,制定專項稽查計劃,有針對性的進行稽查。
4.2 會議決議事項稽查
4.2.1 稽查依據:會議決議事項實施管制表。
4.1.2 稽查方式:企管部稽查人員根據會議決議事項的責任部門、配合部門、計劃完成時間進行稽查,并向會議主持人匯報。
4.3 重要通知稽查
4.3.1 稽查依據:重要通知的內容。
4.3.2 稽查方式:企管部稽查人員根據重要通知的內容對責任部門和崗位,稽查其執行完成情況,向重要通知簽批領導匯報。
4.4 臨時性需要跟蹤的工作事項稽查
4.4.1 稽查依據:總經理、分管副總交代的需跟蹤的臨時性工作事項。
4.4.2 稽查方式:企管部稽查人員根據臨時性工作事項的內容對責任部門和崗位,稽查其執行完成情況,向總經理或分管副總領導匯報。
4.5 稽查記錄與報告
4.5.1 稽查人員稽查時,應填寫《制度檢查(制度評審)報告單》,對不符合的行為或現象填寫《整改通知書》,由責任人及責任部門負責人簽字,并跟蹤驗證整改完成情況。
4.5.2 企管部每月應編制《稽查問題統計表》,報送責任部門的分管領導及總經理。
4.5 稽查處罰規定
對于違反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或執行不力者,企管部有權開具《罰款單》,經分管領導審批后,報送行政部。行政部根據《員工獎懲制度》進行處罰并公示。
4.6 稽查結果申訴
對于稽核結果,被稽核部門及責任人有嚴重不同意見的,應以書面形式呈報仲裁部處理,由仲裁部做出最終裁決。
5 相關文件
5.1 《制度建設管理辦法》
5.2 《員工獎懲制度》
6 附件及表單
6.1 《制度檢查(制度評審)報告單》
6.2 《稽查問題統計表》
6.3 《整改通知書》
6.4 《罰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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