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講家評論:“一國兩制”是制度自信的生動范例

日期:2022-12-21 11:12:51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愛國者治港”、“愛國者治澳”是港澳開啟良政善治的重要里程碑。完善“一國兩制”下的港澳選舉制度,落實“愛國者治港”、“愛國者治澳”原則,同時要求特別行政區的管治者選出善于在治港治澳實踐中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善于破解港澳發展面臨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善于為民眾辦實事、善于團結方方面面的力量、善于履職盡責的“愛國治港者”、“愛國治澳者”,可以集中精力去解決所面臨的深層次矛盾,從而把各方面力量匯聚到發展經濟、改善民生上來,為港澳同胞謀實惠、謀福祉,提升港澳市民的幸福感、滿足感。

“愛國者治港”、“愛國者治澳”符合“一國兩制”方針、符合港澳實際。“愛國者治港”、“愛國者治澳”原則全面落實,越來越多賢能愛國者進入特別行政區管治架構,更好地統籌兼顧港澳社會各階層和各界別的不同利益,一支愛國愛港愛澳、擔當作為、精誠團結、為民服務的治理隊伍初步形成,對于保障港澳市民行使當家作主權利、推動形成社會各階層各界別齊心協力建設港澳的良好局面發揮了決定性作用。

“一國兩制”必須堅持中央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相統一

全面管治權是中央依主權而對特別行政區居民和事務, 直接或間接行使的管轄、統治、治理的權力。中央政府對特別行政區擁有全面管治權,這是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的源頭,同時中央充分尊重和堅定維護特別行政區依法享有的高度自治權。中央全面管治權和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在憲制上是統一的,在本質上是一致的。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明確提出,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落實“愛國者治港”、“愛國者治澳”原則,落實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堅持中央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相統一,堅持行政主導,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施政,提升全面治理能力和管治水平,完善特別行政區司法制度和法律體系,保持港澳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長期不變,促進港澳長期繁榮穩定。

全面依法治國在港澳工作方面,集中體現為堅持依法治港治澳,鞏固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的特別行政區憲制基礎,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最高法,基本法是根據憲法制定的基本法律,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共同實施,是“一國兩制”下特別行政區制度的本質屬性和基本特征,特別行政區不存在一個脫離國家憲法的“憲制”和“法治”。

實踐充分證明,沒有國家對港澳恢復行使主權,沒有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對港澳民眾福祉的深切關懷,沒有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對“一國兩制”初心使命的堅守,就沒有港澳民主制度的建立,也就沒有港澳民主的實踐。

總之,“一國兩制”在港澳的實踐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站在新的起點上,要全面準確、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堅持依法治港治澳,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讓“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綻放更加燦爛的光芒。

作者:陳慶修 全國機關事務管理研究會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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