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軍:開辟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理論與實踐新境界

日期:2022-12-21 11:12:52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理論升華——確立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將國企改革的目標方向,正式確定為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黨中央站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歷史新高度,考量國有企業的發展新定位,要求國有企業的公司治理不應再打上一個有別于市場化一般要求的標簽。在確保黨的領導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實的基礎上,推進國有企業的市場化、法治化和國際化建設,與其他非公企業采取相同的法律、規則、制度,由此營造各種所有制主體依法平等使用資源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的市場環境。

由此,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正式進入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的新時代。

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是重大理論創新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一直在努力探索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發展道路問題,以及如何將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與市場經濟一般規律相結合,堅持走自己的路,從而形成具有繼承、借鑒、發展和創新等鮮明特征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

值得高度關注的是,早在2009年8月17日,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國家副主席的習近平同志,在會見參加全國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代表時指出:“國有企業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力量,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支柱,是我們黨執政的重要基礎。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30年來國有企業發展的歷程表明,黨建工作始終是國有企業的獨特政治資源,是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有機組成部分,是實現企業科學發展的關鍵因素,也是建立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的一個本質特征。”

這是中央領導同志第一次明確提出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概念。

“要堅定不移深化國有企業改革,著力創新體制機制,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自始至終是習近平總書記對國企改革的總要求。

在關于如何辯證看待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與現代企業制度之間的關系問題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立足我國國情,不要生搬硬套外國的做法。公司治理本來就沒有什么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模式。我國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社會主義國家,國有企業當然要同大的體制合拍,不要向任何西方企業看齊,也不可能看齊。”“要加強和改進公司法人治理機制,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全面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完善符合我國國情又體現效率和公平原則的激勵機制。”

在關于如何處理好黨的領導與現代企業制度之間的關系問題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是重大政治原則,必須一以貫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也必須一以貫之。”進而在闡述“中國特色”在現代企業制度中的具體表現時指出:“‘特’就特在把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各環節,把企業黨組織內嵌到公司治理結構之中,明確和落實黨組織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組織落實、干部到位、職責明確、監督嚴格。”

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這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建設毋庸置疑的要求。習近平總書記上述關于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各環節”的理論闡述,是構建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最核心的內容。既要求國有企業在堅持黨的領導這一“中國特色”的前提下建設現代企業制度,又為非公企業在既有的現代企業制度基礎上增添黨的領導這一“中國特色”指明了發展方向。由此,在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問題上,國有企業和非公企業處在了統一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下的共同賽道上。

在科學闡釋和系統實踐上下功夫

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和黨的建設重要論述,跳出國資系統和企業圈層,站在新時代的歷史新高度,在科學闡釋和系統實踐上下更大功夫。

其一,堅持深化改革,需要國有企業在公司治理上適應全面依法治國的法治化要求。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全面深化改革,關鍵是要進一步形成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從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到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字面上減少了“國有”二字,當然不是要削弱公有制主體地位,而是對國有企業提出了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背景下的更高要求。不論是國家層面的法律法規,還是企業層面的章程機制,國有企業理應與非公企業地位相等、法理相同、規則相通,進而體現在制度、法律、政策面前一律平等。在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統一命題下,國有企業與非公企業目標一致、各具“特色”、同頻共振、相互借鑒,就是對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助力國家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最有說服力、最直觀的支撐。

其二,堅持對外開放,需要國有企業在公司治理上適應國際通行規則的國際化要求。中國對外開放的大門只會越開越大,國際市場是中國企業提升國家綜合實力的大舞臺。這對以大型企業為主的我國國有企業的公司治理提出了更嚴格的標準。在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建設世界一流企業、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實施“走出去”戰略方面,要求國有企業在與西方經濟體跨國公司同臺競爭中,首先要在公司治理方面經得起國際化的檢驗,防止因國有屬性附帶的制度特殊化而授人以柄。從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到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不僅要在名稱概念上規避西方經濟體的法律陷阱,更要在實際操作上與國際通行規則對接,占據國際化市場主體的法理制高點。

其三,堅持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需要國有企業在公司治理上適應充分競爭的市場化要求。市場決定資源配置是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市場經濟本質上就是市場決定資源配置的經濟。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概莫能外。在市場經濟幾百年發展歷程中孕育出來的現代企業制度,是人類社會共有的制度財富。雖然國有企業擔負著較多的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但是歸根到底還是企業,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獨立市場主體,就必須接受市場的殘酷競爭和生死選擇,必須在決定企業內生動力與活力的公司治理機制上順應現代企業制度的基本要求。充分借助于現代企業制度既有的委托代理機制和一系列制度安排,完善治理、強化激勵、突出主業、提高效率,不斷增強國有經濟競爭力、創新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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