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也詢問了受訪者對于個人養老金制度的了解情況。總體而言,中國居民目前對“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制度還十分缺乏了解。絕大多數受訪者表示對該制度了解一般或是缺乏了解,僅有20%的受訪者對其具有一定的了解,這說明該制度推出至今時間較短,在社會層面的宣傳和影響力度還十分有限,居民對該制度的認識還有待加強。
詢問結果表明,絕大多數的中國居民對“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制度都持有支持態度,僅有10.7%的受訪者表示不支持。此外,居民對個人養老金制度的了解程度與支持態度存在顯著的正向關系,對該制度越了解的受訪者總體上也更加支持。
《報告》顯示,當前繳費上限下的優惠力度對于我國居民具有一定的吸引力,51.9%的受訪者認為一般吸引,29.1%的受訪者認為比較吸引。同時,對個人養老金制度越了解的居民,認為其優惠力度對自身的吸引力更強。
結合受訪者的個人收入統計數據,從愿意繳納個人養老金的實際金額來看,如果沒有繳費上限,受訪者愿意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的平均數額為2.4萬元,為現行繳費上限標準的兩倍。更具體地,62.1%的受訪者實際的繳費需求都超過了每年1.2萬元的現行標準。這一結果說明,我國居民實際上對個人養老金具有較高的需求,個人退休賬戶的繳費標準和優惠力度尚有進一步提升的空間。
在領取方面,現行制度規定,我國居民在達到基本養老金待遇領取年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出國定居等情形下,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地領取個人養老金。《報告》顯示,有40.7%的受訪者愿意以年金化的方式在退休后領取個人養老金,有16.6%的受訪者愿意一次性全部提取個人養老金,而有24.3%的受訪者傾向于在退休后3-5年分次地將賬戶資金全部提取。
《報告》建議,在政府層面,政府可以通過穩定經濟長期增長的基本面,引導居民正確認識中國經濟未來發展的機遇和挑戰,改善居民的退休生活預期,防止人們出現過度樂觀或悲觀的預期。其次,在鼓勵居民個人做好退休準備方面,政府應當完善養老保障體系的建設,促進“三支柱”養老金的協調發展。最后,在幫助個人作好退休規劃方面,政府應當加強社會金融素養教育,對居民的退休規劃加以引導。
企業可以通過拓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等計劃為員工提供退休后的經濟保障,豐富員工的退休理財選擇。個人應理性預期未來的經濟發展形勢,對個人發展制定切實有效的計劃, 避免過于樂觀或悲觀的情緒。同時,個人應不斷提高對財務規劃問題的認識理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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