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斯圖亞特王朝的爵位制度是如何產生的?又有什么后果?

日期:2023-01-04 11:13:04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斯圖亞特王朝的爵位制度可以追溯到中世紀,中世紀的封君封臣制度規定了封君和封臣的關系,眾多封臣向封君盡忠,包括隨從作戰等義務,這些有權有地的封君在民族國家興起之際逐漸占據一方,成為國王。

于是在歐洲大陸出現了大大小小的王國,那些追隨封君的人在王國建立后都稱為貴族,或是世襲貴族,或是終身貴族。歐洲大陸的爵位制度對英國有相應的影響,諾曼征服以后,諾曼王朝就對自己的親兵進行大肆封賞,一時間貴族人數不斷增多。

在歷史的長河中,英國的爵位制度逐漸成為歐洲爵位制度的代表。英國爵位制度分為貴族爵位和平民爵位,貴族爵位即傳統所稱的“五等爵位”:公爵、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平民爵位則分為準男爵和騎士。

七個等級的爵位在著裝和生活起居等方面都不同,有著嚴格的界限。公爵的爵位最高,他的地位僅次于國王或親王,愛德華三世首次將公爵爵號授予日后的王儲“黑太子”愛德華,今天英國女王的丈夫菲利普·蒙巴頓也曾被授予愛丁堡公爵的爵位。

侯爵的地位經歷了起伏變化,先是同伯爵地位相等,而后才明確規定侯爵地位高于伯爵。伯爵最初是鎮守一方的諸侯,在“黑太子”愛德華成為公爵之前,伯爵的地位最高,直到伯爵因鎮守邊疆產生尾大不掉之勢以后,英王決定打擊伯爵權勢,遂分割了伯爵的轄區和權力,伯爵地位也因此一落千丈。

子爵最初是國家官吏,類似于一郡郡守,早期的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來因子爵權力壯大而成為獨立的爵位。男爵源自世俗貴族,與那些封疆大吏或一郡郡守不同,這些人對國王的忠誠度更高。

2.詹姆斯一世和查理一世的封爵政策

早期斯圖亞特王朝的君主詹姆斯一世和查理一世的封爵政策與都鐸王朝伊麗莎白一世秉持的吝嗇的封爵制度形成了鮮明對比。伊麗莎白女王為了避免貴族群體壯大而分解權力,減少社會等級的流動,所以采取一種苛刻的封爵政策。然而,詹姆斯一世和查理一世則采取較為寬松的封爵政策。

詹姆斯一世和查理一世采取較為寬松的封爵政策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原因,首先是鞏固統治的需要,詹姆斯一世和查理一世作為王朝前期的統治者需要收攏和提拔一批與自己親近的貴族,以此來獲得貴族集體對國王統治的擁戴

其次是與議會作斗爭的需要,詹姆斯一世和查理一世通過賣爵政策獲得了大量可支配的自由資金,擺脫議會對國王的財政束縛。最后是塑造國王仁厚和支持社會等級流動的形象,由于英國社會存在一批有資金而無貴族爵位的群體,這些人都急切地想獲得貴族稱號。

詹姆斯一世和查理一世在爵位授予上非常慷慨,在位期間授予了大量爵位,遠超伊麗莎白女王,最值得注意的是詹姆斯一世封了白金漢公爵。白金漢公爵維利爾斯的封授被認為是詹姆斯一世封爵政策的一大錯誤,他在封爵之后成了英國宮廷的重臣,深受詹姆斯一世的信任,手握封爵和鬻爵大權,被視為禍國亂政的奸臣,因而引起了英國社會的普遍不滿,結果后來被刺殺而死。由此可見,詹姆斯一世和查理一世的封爵政策產生了極為惡劣的影響。

二、早期斯圖亞特王朝封爵政策的后果

1.貴族集體內部矛盾惡化

早期斯圖亞特王朝的封爵政策的直接結果是貴族隊伍的壯大。勞倫斯·斯通的《貴族的危機》記載了詹姆斯一世的封爵情況,“1615-1619年間,年均120人,其中尤以1617年為最多,達199人。”“斯圖亞特王朝早期的兩代君主共封授了417位從男爵”。

費利茲·羅賓森的《斯圖亞特時期英國歷史辭典》記載:“1603-1641年間,早期斯圖亞特王朝共封授了3281位騎士。”在詹姆斯一世和查理一世時期產生了如此多的爵位,從側面說明這些新出現的爵位大部分都不具有傳統貴族所應具備的歷史底蘊和尊貴品格,更似乎是一群“暴發戶”。

新封授的貴族爵位往往是靠財富換來的,或是憑借國王的寵幸得來的,很少有憑借戰功或對國家有重大貢獻而獲得爵位的人,所以這些類型的貴族自然會遭到傳統貴族的嘲諷和不屑,舊貴族對新貴族的不屑和鄙夷還來自新貴族分割或分享了前者的特權,新舊貴族成員的沖突惡化了整個貴族的團結,彼此之間勾心斗角。

愛德華·沃爾克爵士曾對此現象表達了不滿:“很難說如此隨便地( 盡管不是盲目地) 分配榮譽,不是造成人們,特別是那些有高貴血統的人們,對朝廷充滿憤恨之情的原因之一”。

2.英國傳統社會秩序遭到沖擊

斯圖亞特王朝早期的封爵政策導致英國社會產生了大量貴族,結果新舊貴族之間的矛盾不斷加劇,最終演變為傳統的大貴族集體與白金漢公爵等新貴族之間的權力斗爭。

這場新舊貴族的權力斗爭最終傷害的顯然是斯圖亞特王朝的統治根基,原因在于詹姆斯一世和查理一世出于需要新貴族支持和聚攏財富的因素經常在新舊貴族斗爭中支持白金漢公爵,于是一些有影響力的英國貴族逐漸走到了斯圖亞特王朝的對立面。

傳統的英國大貴族是英王統治的根基,喪失這一群體的支持,無疑會損害其統治。大量新人涌入貴族行列,不免會產生貴族頭銜的“貶值效應”,緊隨其后的就是貴族的功績喪失“尊貴品格”。貴族和國王作為統治階級自古以來就具有神圣性,這也是其“尊貴品格”的來源,所以當貴族群體喪失這一專屬品格之后,國王的神圣性也會隨之淡化,這無疑會傷害斯圖亞特王朝統治的合法性。

詹姆斯一世和查理一世的封爵政策打擊了英國傳統的社會規范。這種規范歷經多個世紀的發展,獲得了社會的認同,因而成為社會的共識,例如貴族身份高于普通民眾,只有貴族才能世襲爵位,血緣是貴族襲爵的重要因素。

然而,詹姆斯一世和查理一世任性的封爵和鬻爵政策顯然沖擊這些社會共識,更將自己置于社會共識的對立面,為自己在民眾心中塑造了一個任性的國王形象,毫無疑問會動搖斯圖亞特王朝的統治基礎。

三、總結

雖然詹姆斯一世和查理一世隨意封賞爵位導致英國爵位隊伍不斷壯大,甚至爵位的價格也受到市場供求關系的影響,進而導致貴族等級逐漸喪失了原有的“尊貴品格”,但兩位國王任性的封爵政策從根本上來說沒有動搖英國爵位制度,畢竟英國爵位制度存在時間較長,在人們心中已經成為一種等級符號。

直到今天,英國的爵位制度不斷發展,最顯著的變化就是英國不再加封“世襲貴族”,只會對一些有貢獻的個人授予“終生貴族”,這種貴族的爵位只能由他自己領有,不能傳之后世。

隨著現代化和民主制度在英國的全面展開,英國貴族不再擁有擔任首相的職務了,首相必須是經過選舉的非貴族人物,貴族想要入主唐寧街就只能選擇放棄爵位。

《貴族爵位法》的頒布解決了貴族參與和主導政治的矛盾,因為代議制英國與貴族英國完全不同,一旦保留爵位的貴族主政那將被民眾視為貴族等級制度的回歸,必然會招致民眾的反對。《貴族爵位法》既是對貴族權力的限制,又給予了貴族以選擇的自由。

四、參考文獻

錢乘旦:《英國通史》

勞倫斯·斯通:《貴族的危機》

費利茲·羅賓森:《斯圖亞特時期英國歷史辭典》

周景洪:《英國爵位制度一窺》

康沃德:《斯圖亞特時代的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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