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誠信國際:疏堵結合深化制度建設,開放創新擴大債市功能發揮

日期:2023-02-10 11:15:14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互聯互通更進一步,對外開放水平繼續提升

●雙向開放的相關制度機制更加完善,監管部門同步統籌推進銀行間和交易所市場的對外開放,境外投資者入市流程更加簡化。內地與香港“互換通”落地,與“債券通”協同發展,深化我國債市的對外開放。

●進一步優化基礎制度,聚焦提升境外機構入市的便利程度,完善熊貓債規則體系,從“融資端”和“投資端”入手,吸引增量資金的同時著力提升存量資金的黏性,擴大債市的雙向開放。此外還優化外債管理辦法,鼓勵企業在做好風險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進行海外融資。

一、 債券市場不斷創新,發揮直接融資功能,力圖精準發力為企業紓困

2022年,受外部環境動蕩、疫情持續、消費低迷以及地產風險釋放等多重因素影響,我國經濟恢復的基礎尚不牢固。此背景下,監管部門將“穩增長”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強化金融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貨幣政策總量和結構工具持續發力,一方面通過實施降息、降準,以及調降LPR等普惠性支持政策引導實體融資成本下降,同時運用結構性工具促進金融資源向中小微企業、綠色領域等薄弱環節和重點領域傾斜。債券市場亦不斷創新,發揮直接融資功能,為民營企業、綠色低碳、鄉村振興等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賦能,助力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在實體經濟重點領域與薄弱環節,債券市場發揮直接融資功能,推出科技創新債、轉型債券等創新品種,引導債市資金直達實體經濟,助力國家戰略實施。科技創新領域,上半年,監管部門陸續推出數字經濟主題公司債券、科創票據、科技創新公司債券等創新品種,豐富市場供給,精準支持數字經濟與科技創新領域融資需求,拓寬科創企業融資渠道;鄉村振興及城鎮化建設領域,順應國家發展戰略,監管部門強調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鄉村振興票據、縣城新型城鎮化建設專項企業債券,擴大債市資源對農村發展與縣城建設的支持力度;綠色金融領域,一方面,監管部門加速完善綠色債券制度建設,發布《中國綠色債券原則》,正式建立國內初步統一、與國際接軌的綠色債券標準;另一方面繼續支持綠色債券擴容創新,鼓勵金融機構和非金融企業發行綠色債券,并創設轉型債券作為綠色債券的重要補充,為傳統高碳企業低碳轉型拓寬融資渠道。

2022年監管政策精準落腳支持民企債券融資,多措并舉優化完善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機制。自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完善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機制”后,一系列支持民企債券融資落實性措施陸續落地。一方面,監管部門陸續推出民企債券融資支持工具、民企債券融資專項支持計劃等創新融資工具,拓展民營企業融資渠道。另一方面,滬深交易所開展組合型信用保護合約(CDX)試點,推出民企CDX組合產品,為市場提供民企債券投資對沖工具,以市場化方式支持民企融資。此外,監管部門通過費用減免加大支持力度。交易商協會免除民營企業發行人會員2022年全年會費,交易所則對債券交易經手費、登記結算費以及民企債券發行人服務費等應免盡免,進一步降低融資成本和交易成本。

2022年地產市場下行,行業信用風險持續釋放。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年內多項房地產支持政策漸次落地,助力房企紓困。一方面,出臺多項房地產融資支持政策支持房企合理融資需求。5月,監管部門設立示范房企,創設CRMW、CDS和信用保護憑證助力民營房企合理融資;8月,監管部門指導國資信用擔保機構為示范房企債券融資增信,緩解優質房企流動性壓力,給予市場更多信心。四季度以來,穩地產政策更密集發布,“金融16條”以及房企紓困信貸、債券、股權“三支箭”政策組合相繼落地,為出現資金困難房地產企業提供融資支持,持續釋放政策利好。另一方面,為提振房地產領域市場需求,監管部門多次調整房貸利率政策降低居民購房成本,激發住房需求。繼4月政治局會議提出“支持各地從實際出發完善房地產政策,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后,5月央行、銀保監會發布《關于調整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下調商住房首套貸款利率下限為不低于相應期限LPR減20個基點。9月,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發布決定階段性調整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通知,對于2022年6-8月份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環比、同比均連續下降的城市,在2022年底前,階段性放寬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進一步地,2023年1月,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發布通知,決定正式建立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政策動態調整機制。根據新的機制,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環比和同比連續3個月均下降的城市,可階段性維持、下調或取消當地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2022年末中央經濟會議提出穩地產是防風險的重要工作之一,并強調要確保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未來隨著地產行業銷售及融資支持政策的持續發力,疫情擾動緩解、居民收入情況改善,房地產銷售情況有望回暖,市場信心或逐步修復。

從債券市場融資表現來看,2022年信用債在支持實體經濟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融資方面發揮了直接作用。從融資規模來看,2022年民營企業融資有所恢復,但恢復程度有限。2022年民營企業信用債凈融資較去年大幅流出超1900億元的情況有一定修復,但整體仍凈流出超過700億元。未來隨著監管采取的各項舉措陸續落地及效果顯現,民企債券融資狀況有望進一步修復。創新品種發行活躍,2022年共有近4900億元的各類創新品種發行。其中,碳中和債券仍是發行主力,發行規模超過2000億元,占比超過40%;科技創新債券自5月正式推出以來發行逐步活躍,年內發行量總計超過1100億元,為所有創新債券品種中發行量第二高的品種,占比接近23%;同樣為5月推出的低碳轉型債券發行規模接近300億元,占比接近6%;鄉村振興債券發行熱度也較高,2022年發行860億元,占比接近18%。在監管支持下,隨著各項配套機制的逐漸完善、品種不斷創新,預計后續創新品種將持續擴容,精準強化對實體經濟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

二、 優化債市基礎制度規則,深化風險防控機制建設

年內監管部門持續優化制度建設,推動債券市場高質量發展。一方面推進市場互聯互通,促進債券市場要素自由流動,提升債券市場基礎設施服務效率;另一方面,對基礎制度進行優化,規范參與主體行為,營造良好的債券融資環境,促進市場平穩高效運行。同時還持續完善風險防控機制,推進債券市場法治化建設,健全信用風險防范、化解和處置的法律法規,維護投資者權益,筑牢風險防線。

年初銀行間和交易所市場的基礎設施機構聯合發布了《銀行間債券市場與交易所債券市場互聯互通業務暫行辦法》(下稱《暫行辦法》),擬在尊重兩個市場現有掛牌流通模式、現有賬戶體系及交易結算規則的基礎上,通過前臺和后臺基礎設施連接實現訂單路由和名義持有,后續投資者無需雙邊開戶和改變習慣,即可實現“一點接入”,更加便利地參與兩個市場的債券交易。《暫行辦法》明確了互聯互通機制的總體安排和業務要點,為后續細則的制定提供了思路及空間,其出臺有助于增強債券跨市場發行與交易的便利化程度,提高投融資效率,促進資金等要素自由流通,提升我國債券市場基礎設施服務水平。年內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為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提供了綱領性依據和行動指南。文件強調加快發展統一的資本市場,明確“推動債券市場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實現債券市場要素自由流動”,再次強調債券市場互聯互通,以疏通發展堵點,提高融資效率,為實體經濟發展賦能。

銀行間和交易所市場分別發布一系列規則,從債券發行、交易、信息披露等多個環節出發,統一和明晰規則體系,進一步優化注冊制大背景下債市基礎制度,推進市場規范化發展。從交易所來看,交易所接連發文明確公司債券上市審核、交易、投資者管理等業務規則,規范債券涉及的業務環節,壓實市場主體責任,強化市場管理。發行制度方面,除整合和優化現行制度規則、引導業務規范運行外,還嚴格約束公司債券和資產支持證券欺詐上市等行為,嚴禁發行人自融和利益輸送,加強市場約束,嚴防債券發行的不當行為。交易方面,通過發布《債券交易規則》和配套指引建立起相對完善的債券交易規則體系,明確建立債券交易參與人和債券做市商制度,豐富交易安排,更好滿足投資者交易需求;同時規范交易申報要素,為交易基礎設施協同聯通創造條件。另外,交易所還著力健全投資者保護機制,完善持有人會議制度,包括細化持有人會議召開情形、完善議案及決議公告等相關安排等,加大投資者保護力度。

從銀行間市場來看,人民銀行制定了債券借貸業務規定,從市場參與者、履約保障品、主協議等方面完善債券借貸制度,提高債券借貸的靈活性及運轉效率;還明確大額借貸報告及披露、風險監測等有關要求,規范債券借貸業務管理。交易商協會明確了自律管理措施的實施標準和工作程序,構建起自律管理措施與自律處分措施相互銜接的違規懲戒體系,進一步提升懲戒質效。同時還建立債券交易行為檔案,收集市場參與者交易和結算行為相關信息,記錄參與者交易未履約、虛假報價等違規行為,以幫助市場參與者了解交易對手情況,控制交易違規風險。這也一定程度上起到震懾作用,有利于整治債券交易惡意違約行為。此外,交易商協會規范限制了募集資金的使用情形,明確募集資金應單獨管理、不得與其他資金混同存放,同時強化了企業的信息披露義務。

立足防風險,監管部門建立健全多層次的債市風險防控機制,完善覆蓋金融風險防范、化解和處置全流程全鏈條的制度設計。4月央行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穩定法(草案征求意見稿)》,從全局高度對金融穩定制度的統籌安排,健全金融穩定頂層設計。壓實了金融監管部門、地方政府、金融機構等各方金融風險防范化解和處置責任,強化責任追究;提出設立金融穩定保障基金,用于具有系統性影響的重大金融風險處置。銀行間市場也深化債券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將債券置換和同意征集制度引入銀行間市場,豐富發行人主動債務管理工具;在總結前期市場實踐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違約及風險處置機制,推進市場化、法治化建設。此外,銀行間和交易所市場均強化了信息披露、懲戒體系等方面的要求,督促市場主體主動做好信用風險管理工作,強化風險防范和處置。此外,證監會、財務部還聯合發文明確證券領域民事賠償責任優先原則的有關規定,提出違法行為人已繳納的行政罰沒款可用于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推動民事賠償責任優先原則在證券領域落地,維護受害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總體來看,年內債券市場的規范化、市場化、法治化建設更進一步,制度體系更加完善統一,疏堵結合下債市投融資效率有望提升。但也要注意,現階段債券市場互聯互通問題尚需更多細則落地推行,改善市場分割問題道阻且長;投資者保護、規范化管理等也需繼續強化,以更好地夯實債市運行基礎,切實推進債市的高質量發展。

三、互聯互通更進一步,對外開放水平繼續提升

對外開放作為債市發展的重要議題,近年來一直是監管的發展要點。年內雙向開放的相關制度機制更加完善,債券市場的統一開放持續深化。5月人民銀行、證監會、外匯局聯合發文,指出按照“一套制度規則、一個債券市場”原則,同步統籌推進銀行間和交易所市場的對外開放。配套實施細則的落地也使得境外機構投資者參與國內債券市場的流程更加簡化,便利程度進一步提高。7月,內地與香港“互換通”落地,為境外投資者提供利率風險對沖工具,與“債券通”協同發展,深化我國債市的對外開放。

監管部門還優化基礎制度,聚焦進一步提升境外機構入市的便利程度,從“融資端”和“投資端”入手,吸引增量資金的同時著力提升存量資金的黏性,擴大債市的雙向開放。11月,人民銀行、外匯局進一步規范了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我國債市的資金管理規定,在整合現有外匯管理要求的基礎上,主要對境外機構投資者的資金跨境管理進行了統一,提出擴大境外機構投資者外匯套保渠道、取消柜臺交易對手方數量限制、優化匯出入幣種匹配管理等便利措施,提高資金管理方便程度,鼓勵境外資金長期投資我國債市。同時熊貓債制度建設邁入新的臺階,在前期規則體系基礎上,推出了一系列熊貓債優化措施,一方面允許更多發行人享受“多品種統一注冊”便利,采用更國際化的信息披露要求,提高注冊發行效率;另一方面,12月監管發文優化境外機構境內發行債券資金管理有關事宜,統一銀行間和交易所市場熊貓債資金登記、賬戶開立、資金匯兌及使用等管理規則,明確發債募集資金可留存境內,也可匯往境外使用等,吸引更多境外發行人進入債市融資。

“走出去”方面,監管部門也鼓勵企業參與國際合作交流,在做好風險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進行海外融資。在推出征求意見稿四個月后,2023年初發改委正式發布《企業中長期外債審核登記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和細化外債管理范圍、募集資金用途、審核登記流程等方面內容,提高企業外債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便利化水平,正式稿與征求意見稿相比變化不大。本次新規的最大變化是將原來的外債備案登記制改為外債審核登記,細化審核登記程序,豐富事中事后監管,強化外債使用和履約情況管理,防范外債風險。同時提出外債用途正面導向和負面清單,從正反兩個方面引導企業使用外債聚焦主業,配合落實國家重大戰略、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助力構建新發展格局。

作為全球第二大債券市場,近年來我國債券市場的對外開放程度持續加深,雖然現階段占比不高,但境外機構仍是我國債市中不可忽視的配置力量。截至2022年11月末,境外機構持有銀行間市場債券3.33萬億元,約占銀行間債券市場總托管量的2.7%,持債規模和占比較上年末均有所下降,這或與中美利差倒掛等有關;截至11月末,共有1071家境外機構主體入市,機構數量較上年增加55家。整體來看,我國債券市場具有長期穩定發展的良好基礎,隨著制度規則不斷優化,未來債券市場開放程度將進一步加深,中長期內境外資金流入的趨勢有望延續。

來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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