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聯系三次培訓不合格且經過補考依舊不能及格者;
(3) 由于個人過錯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安全責任事故的,造成公司損失達5000元(含以上)者;
(4) 半年內曠工累計三天(含三天)者;
(5) 考評前一年受過三次(含三次)通報批評者。
第四條 辦理流程
(一) 晉升辦理流程
(1) 確定擬提升職位:人資部根據公司戰略規劃及人員需求,定期發布擬新任領導者的職務類別、數量及具體要求。
(2) 推薦合適人選:
① 推薦:由員工任職部門推薦的,填寫《管理職務晉升推薦表》并初步審查后交人資部;
② 自薦:由員工自薦的,填寫《員工晉升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公司經理考核查后交人資部。
(3) 晉升考核:
人資部根據職位要求,對所有人選的任職資格進行審查,對于審查符合條件的,組織用人部門及其他相關人員對其按照擬任職崗位要求進行考核。?填寫《員工晉升綜合素質與能力考核表格》。
(4) 決定人選:人力資源部匯總考核結果,經會議討論后決定最后人選,由最高核定人簽
發任命通知。
(二) 降級辦理流程
(1) 各部門根據本部門人員工作情況,通過考核,若認為對崗位人員需要降級處理,則向人
力?資源部提交申請。
(2) 人力資源部接受用人部門人員降職申請后,則與降職人員所在部門進行溝通,確認同意后,按授權向總經理提出人員變更申請;
(3) 總經辦對人力資源部提出的員工降職申請書進行審定,審定結果回交至人力資源部;?(4) 知用人部門可以對該人員進行降職處理;
(5) 各關系部門接到降職人員通知后,在部門內部進行工作交接手續,后通報人力資源部處理情況,人力資源部接到用人部門處理情況后,做相應的人事檔案調整。
(三) 淘汰辦理流程
(1) 根據考評成效,分為:留崗觀察、調崗分流、降薪、停職培訓,若以上四種仍無法通
過,則對其員工進行淘汰。
① 留崗觀察:對初次考評不合格,確定為準淘汰人員的員工實行誡勉、留崗觀察處罰。
② 調崗分流:連續兩次確定為準淘汰人員為淘汰人員,可采取調崗分流處罰,一年內兩次(含)以上確定為準淘汰人員可視情況采取調崗分流處罰。
③ 降薪:對調崗分流以后仍然考評不合格者,實行降薪處罰。
④ 停職培訓:連續兩次確定為準淘汰人員者可視情況或經本人申請采取停職培訓處罰;
調崗分流人員繼續考評不合格者采取停止培訓處罰。停職培訓只領取基本薪資,培訓完畢后接受綜合部安排相應考試,考試合格后方和重新上崗。
(2) 淘汰:停職培訓后規定期間考試不能合格、年度考評得分極低,連續兩次年度考評確
定為準淘汰人員者可做辭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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