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振欣:經營方因違法廣告收到罰單,獎金制度包含推廣收益+通證?

日期:2023-03-01 11:18:55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據相關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浙江數振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受平臺入駐商戶陳小妹的委托,在公司平臺上發布了商品“百草香灸”的銷售宣傳頁面。在該頁面上有“長吸者對降低三高、改善體質,預防心腦血管疾病有明顯作用”、“防止冠心病、穩定心率”等描述。當事人于2022年6月受平臺入駐商戶寧波薈正日用品有限公司的委托,在公司平臺上發布了商品“荷蘭皇家花園”、“QK纖溶酶”的銷售宣傳頁面。在“荷蘭皇家花園”的銷售頁面上有“百味健康、一嘗就知”、“臭味、有結石、腎病跡象,癌細胞較為活躍”等的描述;在“QK纖溶酶”的銷售頁面上有“心腦血管疾病救星5小時高效溶血栓”、“呵護您的心腦血管健康”等描述。

經查,上述“百草香灸”為普通日用品,“荷蘭皇家花園”、“QK纖溶酶”為普通食品,但上述頁面中均有涉及疾病治療功能的宣傳。當事人應知上述廣告內容違法,仍在自己經營的平臺上發布上述廣告內容,構成發布違法廣告。至案發日止,當事人發布普通商品宣傳疾病治療效果的違法廣告收取的廣告費用為7200元。義烏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最終對該公司作出行政處罰如下:1.責令立即停止發布違法廣告;2.沒收廣告費用7200元;3.罰款14400元。

不過從目前來看,這張罰單起到的作用可謂是微乎其微,畢竟在數振欣官方平臺的宣傳下,依舊有多款產品涉嫌虛假宣傳。

收益模式,包含通證?

接下來,我們再來關注一下數振欣推行的獎金制度該如何解讀。據推廣人員阿強(化名)總結,數振欣的模式類似美團,對于線下實體店來說,相當于一個工具,推廣市場的話,也會產生額外收益:推廣消費者得其消費額的10%,推廣商家得商家營業額的10%,永久綁定關系。上述收益指的都是貢獻值,每天按千分之一的速度釋放,貢獻值釋放出來有70%變成SZX,SZX可以提現到銀行卡,一元一個,剩余的30%貢獻值轉換成消費積分,消費積分不能提現,但可以兌換商城產品,也可以兌換成通證YKGFC。阿強還透露稱,去年數振欣推行的模式還包括很多其他的獎項,進入2.0版本后暫時都已取消。

YKGFC是“野闊功夫茶”在青島文化產權交易中心上的代碼。

數振欣的官方視頻號也曾手把手地教過用戶如何掛牌、交易通證。在數振欣商城后臺,同樣存在“兌文藝通”、“提文藝通”、“轉贈文藝通”等選項。據悉,“文藝通證”是青島文化產權交易中心旗下的一款APP。

據知情人透露,以往,數振欣還曾推出過數字通證GTFY,GTFY正是“共同富裕”的縮寫,也可轉換成YKGFC。

眾所周知,一些互聯網平臺所發行的通證本身就是虛擬貨幣的一種,而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關于防范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曾明確指出:近年來,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通證經濟”的旗號,大肆宣傳虛擬貨幣、虛擬資產等各類非法金融資產,蠱惑廣大投資者參與虛擬幣交易、礦場礦池、虛擬交易所等,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侵害公眾合法權益……廣大群眾如發現通過炒作區塊鏈概念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的線索,請及時向區處非辦舉報,并持相關證據線索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

為了刺激市場,2022年10月,數振欣推出了五折購車房的活動,根據官方視頻資料顯示,用戶要兌換價值100萬的汽車,需要用25萬通證和25萬現金混合支付,與公司簽訂合同,約125天后即可得到100萬的購車款,含6%手續費,使用購車憑證還可獲贈50萬的貢獻值。

根據現場圖片來看,自起盤以來,數振欣在向參與者們贈送車子和手機時也是毫不手軟。

運營中心也已發展出了數家。

現如今,據推廣人員發布的后臺截圖顯示,不少人已通過該平臺賺到了不少收益。

有的人拿到了奔馳。

還有的人拿到的是“新房”。

股權收益,何種政策?

近期,根據數振欣官方商城顯示,在有關義烏市區代理的相關政策當中,參與者還有機會拿到數振欣公司的股權。

但歸根結底,投資者只有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以及承擔新三板交易結算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這三個公開市場買賣股票,才不存在詐騙風險,而企業與投資人之間非法進行的所謂的原始股權轉讓、買賣的行為,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根據《證券法》的有關規定:“公開發行股票,須經中國證監會核準,未經依法核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變相公開發行股票。非公開發行股票,不得采用廣告、公告、廣播、網絡、短信等公開方式或變相公開方式進行”。

后 記

為了進一步達到招商效果,官方宣傳材料《元宇宙商城教育部文字素材分享》在對外介紹數振欣元宇宙商城這項事業時,還提到了“零風險”的廣告語:“不需要大投資,沒有員工也不需要管理,是零風險的一個商業主體,零成本創業”。

而我國《廣告法》第二十五條對于投資理財類廣告有明確約束:“招商等有投資回報預期的商品或服務廣告,應當對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風險責任承擔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內容:一是對未來效果、收益或與其相關的情況作出保證性承諾,明示或者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等;二是利用學術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至于數振欣元宇宙商城在今后會如何發展?圍繞著相關產品出現的虛假宣傳問題,能否得到經營方的重視與整改?對此,微商電商調研將繼續保持關注。

版權所有,未經授權,禁止轉載!

責任編輯: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