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房企的白名單制度的落地范圍可以進一步擴大,并且進入到白名單中的民企如能享受到和國央企在融資層面相近的待遇,將極大有利于民企融資環境的改善。”姚勁波向時代周報記者表示,同時,還可增強民企信用水平,包括進一步探索有效增信措施、豐富信用保護工具、適度擴大民企債券融資工具適用范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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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預售資金監管制度
除拓寬融資渠道外,姚勁波還建議優化預售資金監管制度。
據了解,預售資金為開發商將正在建設中的商品房出售給購房人,購房人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支付給開發商的購房款,其中包括已付的定金、首付款等。
此前,各地政府大多要求房企將預售資金存入銀行專用監管賬戶,只能用于本項目建設,不得隨意支取和使用。但實際上,過去仍有開發商違規挪用預售資金。
近幾年,各地政府再度加強預售資金監管的舉措。如2022年,長沙市住建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的通知》、東莞市住建局發布“關于公開征求《關于進一步規范商品房預售款收存管理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等。
為支持優質房地產企業合理使用預售監管資金,2022年11月14日,中國銀保監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聯合印發《關于商業銀行出具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指導商業銀行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向優質房地產企業出具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
關于可置換額度,《通知》規定,置換金額不得超過監管賬戶中確保項目竣工交付所需資金額度的30%,置換后的監管資金不得低于監管賬戶中確保項目竣工交付所需資金額度的70%。
“房企作為房地產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姚勁波認為,優化資金監管制度,適當放寬預售房款監管資金的提取條件和流程,適當放寬房企對銷售回款合理支配的范圍。在監管賬戶和資金使用的同時,房企可以適當統籌調配各地項目的建設資金需求,恢復正常經營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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