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沒勞動合同不給工資該怎么辦?
“用人單位自用人之日起超出一個月不滿意一年未向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理應向勞動者每月付款二倍薪水。用人公司違反本法規定不和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理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付款二倍薪水。”因而,能夠申請仲裁,規定企業付款未簽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
如果對于仲裁結果不服氣,應當依法向法院提出訴訟;
二、申請仲裁應所需資料
1、《仲裁申請書》。申請者理應按照要求屬實精確填好《仲裁申請書》,《仲裁申請書》一式三份,在其中二份由申請者本人及其授權委托人遞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請者保留。
2、身份證件。申請者是職工的,提交本人身份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申請者是用人單位,遞交本公司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件、本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證件、授權委托人身份證件、法人授權書等。
3、能證明與被上訴人之間有勞動關系相關材料,如勞動合同書(聘任合同或協議書)、解除或終止合同書通知單、工資條(條)、社會保險繳費證實等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4、申請人申請仲裁時,仲裁委依據立案審查的需求,需要申請者遞交能證明被訴人身份相關材料的,申請者應提交。如被上訴人是用人單位,應提交其工商企業注冊有關情況的相關證明(包含公司名稱、法人代表、居住地、經營場所等狀況);如被上訴人是職工的,應提交其個人戶籍所在地、現住址詳細地址、聯系方式等。
三、沒簽合同拒發放工資地處理方式
1、與老總協商處理;
2、去當地勞動部門機構設置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向勞動保障監察組織進行投訴,對其勒令用人公司糾正。
3、如果對于仲裁結果不服氣,應當依法向法院提出訴訟;
在勞動合同法中便明確規定了,當彼此確定勞動關系后,是應該按照要求簽訂合同,并會為員工繳納保險,假如用人公司回絕簽訂合同,員工能夠向有關的勞動爭議仲裁提交申請,同時要求用人公司付款翻倍的薪水做為經濟賠償金,在出現異議還可以通過訴訟途徑處理。
從上面的內容中我們可以知道,如果遇見沒勞動合同不給工資該怎么辦?問題大家要了解如何去解決了。日常生活當中我們可能會應對許多法律法規相關的問題,因而我們更要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法規相關的知識,才能夠在遭遇這種問題時更加好的根據法律法規去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