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書未寫薪水有效果嗎

日期:2023-02-14 11:01:18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一、勞動合同書未寫薪水有效果嗎

勞動合同書未注明薪酬失效。勞務報酬是勞務合同中必須具備相關條款,而勞動合同是勞動者企業相關工作的公民基本權利的關鍵所在。

依據《勞動法》中規定的勞動合同的必不可少條文,包含勞動合同期限、工作職責、勞動防護和勞動環境、勞務報酬、工作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前提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職責七項。合同書一定要要求勞務報酬,其實就是薪資收入。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之上不滿一年的,實習期不能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意三年的,實習期不能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書,實習期不能超過六個月。

《勞動合同法》

第十一條

用人公司未能用人的前提下簽訂勞動合同,與勞動者合同約定的勞務報酬不具體的,新招收的職工的勞務報酬依照集體合同規定的規定執行;都沒有集體合同或是集體合同未所規定的,推行同酬。

二、簽訂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項

1、勞動合同簽訂的時間也

自用人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就可以。不然用人公司需向職工付款雙倍工資。自用人之日起超過一年未與勞動者簽署勞動合同的,視作彼此已經形成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書。

2、勞動合同的時限

勞動合同的時限有三種: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書、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書以及以進行一定工作為期限勞動合同書。因此用人公司與勞動者在簽訂合同時應依據彼此之間的情況來共同商定勞動合同的時限。與此同時,假如實際履行實習期,實習期是包含于勞動合同期限里的,若勞動合同書僅訂立實習期的,實習期站不住腳,該期為勞動合同期限。而且并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勞動合同書或是勞動合同期限不滿意3個月的,按照《勞動合同法》要求該情況不可承諾實習期。

3、對非全日制日制用人需要注意

①、非全日制日制員工在同一用人公司一般每日上班時間不得超過4h。工作時長總計不得超過24個小時。

②、非全日制日制用人不可承諾實習期。

③、非全日制日制用人鐘頭計薪規范不能低于最少鐘頭工資待遇。

④、非全日制日制用人勞務報酬清算付款周期時間最多不能超過15日。

⑤、用人公司應為員工交納工傷險,不然產生安全事故則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注意勞動合同的具體內容是否存在開展填好,一定要確立員工工作中的相關介紹,例如工作時間,職位的工作職責及其薪酬酬勞這些。僅有勞動合同書合規管理,經核實簽名之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沒有寫薪酬的勞動合同是毫無意義的。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