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秦安機電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日期:2023-04-20 11:40:15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虛擬分派的現金紅利=(參與分配的股本總數×實際分派的每股現金紅利)÷總股本=421,716,775×1.00÷438,797,049= 0.96元/股。

根據虛擬分派計算的除權(息)參考價格=(前收盤價格-虛擬分派的每股現金紅利)÷(1+流通股份變動比例)=(前收盤價格-0.96)÷(1+0)。

三、相關日期

四、分配實施辦法

1.實施辦法

(1)本次紅利發放分為委托發放和自行發放。除公司自行發放外的其他股東現金紅利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公司自行發放的現金紅利,由公司代扣代繳所得稅后自行派發。

(2)公司回購專用賬戶的股份不參與利潤分配。

2.自行發放對象

YUANMING TANG、唐梓長、上海祥禾泓安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唐亞東所持公司股份的現金紅利由公司自行發放。

3.扣稅說明

(1)對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個人股東及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和《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1號)的有關規定,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股1.00元人民幣。對于個人持股1年以內(含1年)的,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1.00元,待上述自然人股東及證券投資基金在股權登記日后轉讓股票時,中登上海分公司將根據股東持股期限計算實際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從個人資金賬戶中扣收并劃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個工作日內劃付本公司,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具體實際稅率為:股東的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率為20%;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 1 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率為10%;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其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2)對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根據《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 QFII 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的規定,由本公司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所得稅,扣稅后實際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90元人民幣。如其認為取得的紅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稅收協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規定在取得紅利后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

(3)對于香港聯交所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投資本公司股票(“滬股通”),其現金紅利將由本公司通過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義持有人賬戶以人民幣派發,根據《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的規定,由本公司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所得稅,扣稅后實際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90元人民幣。

(4)對于其他機構投資者,本公司將不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由納稅人按稅法規定自行判斷是否應在當地繳納企業所得稅,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股1.00元人民幣(含稅)。

五、有關咨詢辦法

重慶市九龍坡區西彭鎮森迪大道58號

聯系部門:董事會辦公室

聯系電話:19923812993

特此公告。

重慶秦安機電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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