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調整!事關杭州中考,正在征求意見

日期:2023-02-01 11:53:11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新的分配生招生政策什么時候開始實施?

2022年4月,杭州市教育局在發布2022年中考中招相關政策文件時,已向社會公告市區名額分配招生錄取政策將從 2021級初一學生(現就讀初二學生)開始實施。今天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完善杭州市區普通高中名額分配招生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明確新的名額分配招生政策從 2024 年開始實施。

三個重要調整

根據完善分配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可以發現,新的分配生招生政策主要有一個不變和兩個重大調整。

保持不變:招生名額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方式。

簡單說,就是你所在的初中學校,今年的初三學生越多,拿到的高中分配生名額就越多。

三大調整:

1. 不再由初中推薦,可由學生自主報名,填報志愿:

原名額分配生需要由初中推薦,調整后,不再由初中推薦,符合條件的學生自主填報分配生志愿(3個),再通過招生系統投檔來錄取。

2.將高中學校在符合條件的分配推薦生中按不低于95%的比例錄取,調整為逐校(一所高中學校+一所初中學校)按“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進行錄取。

3. 初中各階段期末考試成績及素質分與分配生脫鉤:

近年來,特別是“雙減”后,教育部和省教育廳不斷規范義務教育學校考試管理和面向中小學生的各類競賽活動,其中,初中階段各學期和統測成績不能作為推薦依據,各類競賽結果也不能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及加分依據。

杭州市區現行的高中名額分配招生由初中學校根據綜合評分(初中若干學期學業成績所占權重不低于95%,綜合素質評價所占權重不高于5%)擇優推薦的辦法已無法實施,依據學生參加各類競賽所獲成績作為綜合素質評價得分依據(權重 5%的部分)的做法同樣不符合要求。

而且,近年來,不少家長認為綜合素質評價得分在分配生推薦中作用過大,對綜合素質評價不透明不公正現象質疑較大,建議完善的呼聲強烈。

記者了解到,杭州市教育局綜合教育部、省教育廳要求和杭州市實際,對名額分配生政策進行了進一步的完善。調整后的分配生政策,初中各階段各類考試成績不再作為分配生依據,一定程度上給學生減輕了考試壓力和學業負擔。

同時,綜合素質分不再折算成具體的分數納入到分配生的招生中。簡單來說,分配生錄取時,只按照中考成績。

我們來模擬一下新分配生政策下的志愿填報。

比如一位初中學生,符合名額分配生要求,在報名分配生之前,初中會發布各高中分配到初中的分配生名額(如杭二中濱江a人,學軍西溪b人,杭高貢院c人等),學生可以研判自己的學業成績情況,在分配生報名系統里填報3個志愿,在中考后,分配生招生,根據平行志愿,逐校進行分配生的招生錄取。

市區中考加分項目有調整

今天,杭州市教育局同時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完善杭州市區中考加分項目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在中考加分項目中,有保留、完善及取消項目。

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通信地址:杭州市屏風街8號203室(郵政編碼:310005) 。

電子信箱:hz87061385@163.com 。

意見征集截止時間為2023年2月9日。

具體來看——

保留的加分項目有兩項:

1. 軍人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

2. 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含臺灣戶籍)考生。

規范完善的加分項目有三項:

1. 少數民族考生加分對象調整為民族鄉(鎮)、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考生須在當地完整接受義務教育)。此加分項目保留至2026年。

2. 留學回國人員隨歸子女加分對象調整為初中就讀期間隨國(境)外留學的家長在國(境)外連續生活360天(含)以上的學生。

3. 港澳籍學生加分調整為港澳同胞的子女加分(考生父母至少一方為港澳永久居民)。

取消的加分項目有一項:外籍華人的子女中考加分。

規范完善后各加分項目的加分分值不變,調整后的中考加分政策擬從今年中考招生開始實施。

為什么要進一步規范完善中考加分政策?

記者從杭州市教育局了解到,近年來,教育部對減少高考、中考加分項目,降低加分分值有明確要求。2021 年,杭州市已按教育部要求全面取消了體育、藝術、科技等所有獎勵類學生加分項目。同年,浙江省高考加分政策也進一步作了完善。為進一步營造更加公平的中考招生環境,保障考試招生的公平公正,有必要對市區現行中考加分項目作進一步的規范完善。去年 11 月,向社會公布的省人大代表提出進一步完善杭州中考加分政策相關建議答復件中,杭州市已明確將完善中考加分政策。

杭州市教育局對市區中考加分各項目進行了全面梳理,以國家和浙江省相關政策為依據,按照以下幾種情況分別進行規范完善:

一是省級文件明確的中考加分項目和加分分值,嚴格落實好優待政策。

二是參照省教育廳等五部門《關于印發 浙江省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實施方案 的通知》(浙教考【2021】39號),保留三僑考生和臺灣省籍考生中考加分,規范少數民族考生加分。

三是根據有關政策和實際完善其他中考加分項目,如留學回國人員隨歸子女和港澳學生;取消外籍華人的子女中考加分。

體育中考第一次測試推遲至4月中旬

5月可申請第二次

體育中考也是家長們關注的內容。今天,記者從杭州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的體育中考安排將盡可能減少疫情的影響,確保考生的安全,更為人性化,目前,市區體育中考暫定第一次測試推遲至4月中旬開始,去年因為疫情影響只安排了一次體育中考,今年考慮到學生身體恢復情況,在5月份仍可以申請第二次考試。

杭州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體育中考的具體時間安排,將根據疫情的形勢發展,確定以后正式向社會公告,請考生根據身體狀況來科學安排鍛煉,循序漸進。

關于公開征求《關于進一步完善杭州市區普通高中名額分配招生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關于義務教育學校考試管理和中小學生競賽管理的相關要求,我局研制了《關于進一步完善杭州市區普通高中名額分配招生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通信地址:杭州市屏風街8號203室(郵政編碼:310005) 。

電子信箱:hz87061385@163.com 。

意見征集截止時間為2023年2月9日。

杭州市教育局

2023年1月31日

杭州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完善杭州市區普通高中名額分配招生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相關區教育局(社發局)、各相關直屬學校(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教育部和省教育廳關于義務教育學校考試管理和中小學生競賽管理的相關要求,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現就杭州市區(指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錢塘區和西湖風景名勝區,以下簡稱市區)普通高中名額分配招生(以下簡稱名額分配招生)方式作如下調整。

一、招生對象條件

以下三項均符合的學生可參加名額分配招生:

1.符合市區各類高中報考資格的市區初中學校應屆畢業生。

2.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結果符合相關高中招生前置條件。

3.初中階段在市區同一初中學校在籍在讀的應屆畢業生,其中,初中2024屆畢業學生和2025屆畢業學生(即現初二年級、初一年級學生),2022學年第二學期開始至初中畢業均應在市區同一初中學校在籍在讀。

二、名額分配方式

分配生招生名額仍以市區初中學校應屆畢業生數為依據均衡分配。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各普通高中名額分配招生計劃和市區初中學校應屆畢業生總數確定名額分配比例,并將名額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學校。

三、招生錄取方式

1.志愿填報。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中考)前,符合條件的考生填報名額分配招生學校志愿(最多可填報3個招生學校志愿)。

2.劃定基礎控制分數線。 中考后,市教育局根據各類高中招生計劃數劃定市區名額分配生招生錄取的基礎控制分數線。中考成績達到基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其所填報的分配生志愿方為有效。

3.錄取。根據平行志愿投檔錄取規則,逐校進行分配生招生錄取。

本《通知》從2024年(即現初二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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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公開征求《關于進一步規范完善杭州市區中考加分項目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進一步完善杭州市區(指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錢塘區和西湖風景名勝區)中考加分政策,我局會同市相關部門研制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完善杭州市區中考加分項目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通信地址:杭州市屏風街8號203室(郵政編碼:310005) 。

電子信箱:hz87061385@163.com 。

意見征集截止時間為2023年2月9日。

杭州市教育局

2023年1月31日

關于進一 步規范完善杭州市區中考加分項目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促進教育公平,現就進一步規范完善杭州市區(指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錢塘區和西湖風景名勝區,以下簡稱市區)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中考)加分項目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堅持依法依規、精準施策,推進教育公平。嚴格落實省級相關文件已明確的中考加分項目和加分分值,并參照《浙江省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實施方案》精神,對市區中考加分項目予以進一步規范完善。

二、完善的加分項目

(一)保留的加分項目

1. 軍人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

2. 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含臺灣戶籍)考生。

(二)規范完善的加分項目

1. 少數民族考生加分對象調整為民族鄉(鎮)、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考生須在當地完整接受義務教育)。此加分項目保留至2026年。

2. 留學回國人員隨歸子女加分對象調整為初中就讀期間隨國(境)外留學的家長在國(境)外連續生活360天(含)以上的學生。

3. 港澳籍學生加分調整為港澳同胞的子女加分(考生父母至少一方為港澳永久居民)。

(三)取消的加分項目

外籍華人的子女中考加分。

規范完善后各加分項目的加分分值不變。

本政策自2023年起實施。蕭山區、余杭區、臨平區、富陽區、臨安區、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可參照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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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升學寶 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 金丹丹

值班編輯:董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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