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檢索發現,自今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進法》實施以來,“法院責令家長依法帶娃”的消息層出不窮。有教育學者表示,用法律手段來促使家長承擔對子女家庭教育的責任,在一定程度上是對未成年人權益的“兜底”。以學校教師為抓手,促進家校共育,將有利于家長掌握針對子女的家庭教育方法,也能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成長。
就在不久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布的新版職業分類大典,“家庭教育指導師”被作為新職業納入其中。在社會越來越關注家庭教育的同時,“家庭教育指導師”的執業門檻也愈發引人關注。
今年11月,杭州市教育科學研究院組織“家庭教育指導能力專項培訓”,來自賣魚橋小學的周李萍老師通過考核取得了杭州市首批高級“教師家庭教育指導能力等級證書”。據了解,像周李萍這樣已經取得高級評價的老師,將作為“導師團”,面向廣大教師進行家庭教育指導的培訓。
來源:央視網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