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6版)
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經營管理層及財務部門人員在上述額度和決議的有效期內,根據實際情況辦理相關事宜并簽署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選擇合格的專業金融機構、明確現金管理金額、期間、選擇產品/業務品種、簽署合同及協議等。具體事項由公司財務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將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二、對公司日常經營的影響
公司本次計劃使用部分暫時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是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并確保不影響公司日常經營及資金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的,不會影響公司日常資金正常周轉所需,亦不會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同時,對暫時閑置的自有資金適時進行現金管理,能獲得一定的投資收益,有利于進一步提升公司整體業績水平,為公司和股東謀取更多的投資回報。
三、投資風險分析及風險控制措施
(一)投資風險
盡管選擇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投資回報相對較好的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金融機構銷售的投資產品,但金融市場受宏觀經濟的影響較大,公司將根據經濟形勢以及金融市場的變化適時適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該項投資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
(二)針對投資風險擬采取的措施
1、為控制風險,公司在進行現金管理時將嚴格篩選發行主體,選擇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投資回報相對較好的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金融機構銷售的投資產品,明確投資產品的金額、期限、投資品種、雙方的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等,投資風險較小,在企業可控范圍之內;
2、公司財務部門相關人員將及時分析和跟蹤現金管理產品投向、項目進展情況,如評估發現或判斷可能存在影響公司資金安全、盈利能力發生不利變化、投資產品出現與購買時情況不符的損失等風險因素時,將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嚴格控制投資風險;
3、公司現金管理投資品種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產品,上述投資產品不得用于質押;
4、公司內部審計部門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日常監督,并定期對相關投資產品進行全面檢查;
5、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現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公司將通過以上措施加強對使用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投資風險的管控。
四、公司履行的審議程序及專項意見說明
(一)審議程序
2022年12月23日召開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并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在不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和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額度在人民幣30,000萬元以內(含本數)的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公司全體獨立董事對該議案發表發了一致同意的獨立意見。
(二)專項意見
1、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暫時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用于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投資回報相對較好的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金融機構銷售的投資產品,該事項決策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可以提高對暫時閑置資金的使用效率,通過穩健的資金增值來維護和提升公司效益。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和其他股東的利益的情形。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額度在人民幣30,000萬元以內(含本數)的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2、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使用暫時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是在確保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運作及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實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進一步提高資金收益,更好的實現公司資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東回報,不會影響公司日常資金周轉所需及公司業務的正常開展,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我們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額度在人民幣30,000萬元以內(含本數)的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五、備查文件
(一)《杭華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
(二)《杭華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
(三)《杭華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杭華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12月24日
證券代碼:688571 證券簡稱:杭華股份 公告編號:2022-026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杭華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杭華股份”)于2022年12月23日召開了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并通過《關于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關于修訂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議案》《關于修訂公司〈獨立董事工作細則〉的議案》《關于修訂公司〈關聯交易制度〉的議案》《關于修訂公司〈對外擔保決策制度〉的議案》《關于修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議案》以及《關于制訂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行為規范〉的議案》《關于制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所持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制度〉的議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相關規定,并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擬對《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獨立董事工作細則》《關聯交易制度》《對外擔保決策制度》《募集資金使用管理制度》的部分條款進行修訂,具體修訂內容詳見下表:
一、《公司章程》修訂內容:
二、《股東大會議事規則》修訂內容:
三、《獨立董事工作細則》修訂內容:
四、《關聯交易制度》修訂內容:
五、《對外擔保決策制度》修訂內容:
六、《募集資金使用管理制度》修訂內容: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擬新增制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所持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制度》《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行為規范》。
上述新增、修訂的公司治理制度已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除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所持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制度》外,其他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同時,公司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經營管理層辦理上述事項涉及的工商變更登記、章程備案等相關事宜,相關登記、備案結果最終以工商登記機關核準的內容為準。
修訂后的《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獨立董事工作細則》《關聯交易制度》《對外擔保決策制度》《募集資金使用管理制度》以及新增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所持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制度》《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行為規范》全文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杭華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12月24日
證券代碼:688571 證券簡稱:杭華股份 公告編號:2022-028
杭華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杭華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杭華股份”)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于2022年12月13日以通訊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發出會議通知,并于2022年12月23日下午在杭華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樓會議室以現場方式召開。會議由監事會召集人林潔女士主持,應到監事3名,實到監事3名。會議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會議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并通過《關于2023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預計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與關聯人發生的日常關聯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的交易原則,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產經營需要,不存在違反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及相關制度的情形。日常關聯交易定價公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和非關聯股東利益的情形。
表決結果為: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審議并通過《關于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本次對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是在確保公司募投項目所需資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進行的,不會影響公司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和日常業務的正常開展,能夠有效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獲得一定的投資收益,為公司和股東獲取較好的投資回報。該項議案內容及審批程序符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募集資金使用的相關規定,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行為,不會對公司造成不利影響。公司監事會同意在不影響公司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元(含本數)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過12個月,在前述額度及期限范圍內,公司及全資子公司可以循環滾動使用。
表決結果為: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二)審議并通過《關于使用部分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暫時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用于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投資回報相對較好的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金融機構銷售的投資產品,該事項決策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可以提高對暫時閑置資金的使用效率,通過穩健的資金增值來維護和提升公司效益。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和其他股東的利益的情形。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額度在人民幣30,000萬元以內(含本數)的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特此公告。
杭華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2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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