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如何選官?銓選制度是什么?對后世產生了哪些影響?

日期:2023-01-23 11:19:40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至于二品以上職官入選,則按制度形式,更是完全出自皇帝圣裁。除三品以上職官外,皇帝當然也可以通過頒發特旨的方式委授其他官職,時人稱為“別里哥選”。 三品以下職官的遷調,按定制當由中書省或吏部擬定。

元代入仕的途徑主要有四種,一是宿衛出職,二是吏員出職,三是科舉,四是承襲和蔭敘。

宿衛出職

大蒙古時期,怯薛是大汗的護衛軍,同時又負責大汗的日常起居,在忽必烈即位以后,進行體制改革,但是怯薛制度卻被保留了下來,這種制度一直堅持到元末。早在成吉思汗時期,宿衛組織除了執役內庭、環衛帳殿以外,就已承擔著協助大汗和大斷事官處理國務的職能。

入元以后,怯薛成員繼續保留著漠北舊制所賦予的參決政事的特權;怯薛的主要成員是蒙古、色目和貴族官僚子弟,“近侍多世勛子孫”,怯薛的職位是世襲的,怯薛成員在宮廷內服役一定時間,就會由皇帝任命出任中央和地方上的各種官職。由宿衛出職登仕者,并不是完全離開怯薛組織去作官,其怯薛成員的身份并沒有改變。但是由于怯薛成員出身世家子弟,文化素質比較低,成為元代貪污之氣風行的一個重要原因。

由吏入仕

元代的高級官員大多出自半世襲化的蒙古、色目以及較早投效元廷的漢人,所謂“貴戚世臣、軍功武將”,在元代的中下級官員中以吏出職占絕大部分,所以元人說:“我元有天下,所與共治,出刀筆吏十九。”從北宋開始吏員在國家行政運作中的作用日漸增強,南宋時受到壓抑,在金朝吏員出職制度逐步完善。

蒙古征服各地的過程中,蒙古人長官擅長騎馬射箭,對漢地之事不懂,往往求助于當地吏員。在銓選制度不太完善而補注官缺的實際需要又相當迫切的情勢下,“吏之取效,捷于儒之致用”。由吏出職任官的途徑便自然暢通了。元初制度多承襲金制,由吏出職,也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

元代前期,吏員逐級晉升,最終任職地方官的速度有時極快。忽必烈朝之后,由于官吏冗濫,由吏入仕所需時日變長。但是因為長期停辦科舉,即使恢復科舉制度后,由吏入仕的格局也并沒有改變,因為取士人數過少,“科舉取士,三年止百人。今吏屬出身,一日不知其幾”。

對于一般沒有社會背景的人來說,通過吏職進入仕途是一種較好的選擇。在當時這以吏員出職風氣的影響下,各路府州司縣民家子弟,多不攻書,而是學習吏文,以求速進。

科舉取士

蒙元時期,1237 年耶律楚材就曾經進言說:“制器者必用良弓,守成者必用儒臣”。在第二年窩闊臺就在各路舉行考試選取儒士。實行科舉制以后,國學生歲貢制度也部分地被納入科試體系。元代,科舉制度對官僚構成的作用和影響,與它的前后王朝相比,都是比較微弱的。

科舉人數是古代封建社會實行科舉以來的最低的,并且實施的時間短,規模小。除了規模的狹隘以外,元朝科舉制度還有兩個明顯的特點。 其一、優待“國族”,壓抑“漢人”和“南人”,人數上占很少數的蒙古、色目人與人口眾多的“漢人”、“南人”錄取名額相等,中選的機會就大不相等了,有較強烈的民族歧視色彩。

其二,元朝規定的科舉考試的科目注重實用。蒙古人起自漠北,民風簡樸,崇尚實用。他們認為以文學考試進入仕途的人,既沒有管理國家諸多實際事務的實踐經驗又缺乏統籌全局、處理緊急事物的能力,整天吟詩作畫過著一種頹廢的生活。在元仁宗雖為了改革官制而實行科舉,但他極力反對以詞賦取士。

元代官制世襲蔭敘的影響

成吉思汗建立的大蒙古國是游牧封建制的國家,而且由于蒙古社會剛脫離氏族階段,因而帶有強烈的家產制的色彩,國家是成吉思汗“黃金家族”的共同財產,朝臣是皇家的延長,許多與成吉思汗早年建有從主關系的,在建國中建有功勛的“伴當”成為統治階層。

蔭敘制度,是一種借父祖功績循例入仕的制度,官僚的子弟可以憑借父親的地位,得到一定的官職。這是歷代封建皇朝普遍實行的辦法,憑借父祖入仕,是中國古代選官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官僚集團享有的特權之一,是適應統治者需求,為了維護統治的的穩定而服務的。

在元代世襲和蔭敘對元代選官和社會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怯薛是元代獨特的一種選官方式。且怯薛組織和成員承襲在元代中起著積極的影響 怯薛的主要職位是保衛大汗的金帳和分官汗廷的各種事物,他們職掌世襲。

怯薛的成員根據接近天子的程度分為“預怯薛之職而居禁者”和“宿衛之士”,在元代擔任怯薛是世家子弟入士的一條捷徑在忽必烈改制以后其成員一般是由三品以上的官員子弟充任,世家子弟可以不受任何官資的束縛而直接進入仕途。

元代的世襲和蔭敘對元人的仕進產生重要影響,元代是中國古代社會比較特殊的時代,在北宋以后已由“門第社會”轉變為“科第社會”。世家大族已衰敗不堪,世胄占居高位,英俊下沉的現象大為減少。統治菁英的甄選主要是靠科舉制度。

在元初由于官源較為充足,設立科舉取士的需要不甚緊迫,元統治看到科舉取士的流弊,難以取得他們的信任。在元代用人選官重根腳,這些根腳深重的家族在蒙古建國的過程中建立功勛,并早與皇室建立私屬主從的關系,其子弟世享封蔭特權。

元朝不急于采取科舉,直至延祐二年(1315 年)才恢復科舉,而進士錄取的人數有限。在五十年間,前后一共舉行十六次科舉,錄取的人數總共不過一千二百人,僅占當時官員的百分之四點三。科舉僅為選用官員的輔助方法,而不是主要方法。

科舉的時斷時續,堵塞平民儒士靠科舉上升的道路,而且那些靠科舉進仕的人員并未獲得重用,元代仕進多居于下僚,是無法和根腳子弟相爭的。進士以六品至八品起官,最后大多也以中級官職終仕。而這些靠科舉士進人員也多出身蒙古和色目的中、上級官員之家。元代重門第選官制度僵化,使得元代儒士失望,有的甚至起來反抗,造成元代社會動蕩重要原因。

結語

在元代怯薛世襲和君臣的領屬關系被其后的兩個朝代繼承下來。在元代以前君主對臣僚的是十分尊重,在唐代官員御前議政時有坐的地方,有些受到恩寵的官員甚至可以和皇帝同榻共坐,而在元代君臣關系的逐步奴化對明和清都留下直接的影響。

在明代皇帝對臣下用粗暴的口吻和命令的語氣這與唐宋時代的對臣工的友好態度形成鮮明的對比。并且實行廷杖,以及實行各種殘酷的刑法君主對待臣僚就當作奴仆。這種意識在清代得到更加強化,在清代實行三跪九叩的制度,清朝的官員無不下跪請奏,封建專制集權的高度集中,官吏的所擁有的權力是皇帝任意揮灑權力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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