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人的更鼓制度,如何實現“分秒必爭”?

日期:2023-02-07 11:35:45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到了宋代,在漏刻的基礎上完善出了秤漏(實際上秤漏的原型一般認為在北魏時期就出現了,唐宋時期將之完善)以及燕肅蓮花漏。

秤漏通過使用權衡(也就是現在依舊有部分地區使用的桿秤的原型)直接秤量水的重量,隨著時間推移,水逐漸漏入相對密閉的秤壺中,直接讀取權衡上的刻度就可以得出水的多少,進而計算得到當前時刻,相對密閉的秤壺解決了蒸發損耗與雜質落入等問題,而精細的權衡則可以將重量數值精確到錢(十分之一兩),大大提高了計時的精確性;

而燕肅蓮花漏則是改進了漏水的方式,原本的漏刻存在漏水速度受水壓變化影響的問題,十分不精確,就算堆疊很多個桶也只能緩解,而無法真的做到讓末端的水流勻速流動。

北宋時期,燕肅改進漏刻的結構,徹底解決了這一問題,因為做出來的樣品上雕刻了蓮花裝飾,因此得名蓮花漏(所以說,蓮花漏其實長得真的不像個寶蓮燈,就像老婆餅里沒有老婆一樣。)

在宋代,高精度的秤漏配合燕肅蓮花漏是官方司天監用以制定歷法、劃分時節、測算星辰軌跡的參考計時器,其精度可見一斑。

宋代的計時制度

我們印象中好像古代的時制都是一日十二時辰,但是一時辰足有兩小時,只能大致指示時間,如果真的拿來日常使用,大概會制造出無數遲到早退的情況。因此十二時辰之下也必定需要更細致的計時制度來配合補充,而具體如何劃分,則是歷朝歷代都有微調的了。

筆者依舊以宋代為例,《宋史·律歷志》中對宋代時制直接就有相關記載,筆者抄錄如下:

“分百刻于晝夜;冬至晝漏四十刻,夜漏六十刻;夏至晝漏六十刻,夜漏四十刻;春秋二分晝夜各五十刻。日未出前兩刻半為曉,日沒后兩刻半為昏,減夜五刻以益晝漏,謂之昏旦漏刻。”

啥意思呢?大概就是說,除卻十二時辰外,還把一天劃分成一百刻,冬至白天最短夜晚最長,設定為四十刻白天六十刻晚上,夏至反過來,而春秋分時晝夜等長各五十刻。另外把太陽還沒出來但是天已經亮了的時候叫“曉”,太陽已經落山了但天還是亮著的時候叫“昏”,各設定為兩刻半,加起來的五刻額外算進白天的范圍里面。

如此一來,一刻約合十五分鐘,計時單位的精確度大大提高了,正負十五分鐘的誤差不過“盞茶功夫”,已經可以滿足人們日常生活使用的需要了。

而在許多影視劇里常常能看見半夜的街道上,打更人一邊敲著鑼或者梆子一邊叫著:“天干物燥——小心火燭——三更到——”這樣的橋段,此處的“三更”,以及后來人們說的“半夜三更”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除卻十二時辰、晝夜百刻之外,宋朝還有一種專用于夜間的計時制度,名為“更籌辰刻”,也就是通俗的“五更天”。

還是《宋史·律歷志》,其中也記載了相關的計時制度細節與計算方式,筆者抄錄如下:

“倍夜半定漏,二十五而一,為點差刻;五因之,為更差刻。以昏明刻加日入辰刻,即甲夜辰刻;以更點差刻累加之,滿辰刻及分去之,各得更點所入辰刻及分。”

簡而言之,就是將一夜劃分為五更,但因為每一天的夜晚事實上是不一樣長的,因此每天都要重新計算,此處記載的便是官方統一的計算公式,隨著歷法的頒布、更新也會有所微調,精度非常高,幾乎可以媲美現代鐘表。

更鼓報時制度

前文中,筆者提到了半夜巡邏在街道上為大家報時的打更人,但是我們仔細想想,仿佛打更人就像一個地縛靈一樣,永遠只會出現在街道上。眾所周知,打更人也是人,也得吃飯睡覺,也得生活,那么有沒有人好奇過在不需要打更的時候,打更人是在什么地方待命的呢?

那個地方叫“譙樓”。

事實上,“譙樓”就是城門上的那一座壯觀大氣的城門樓,最開始都是處于城防的軍事需要才修建的,后來天下太平無戰事了之后才“再就業”,充當了更鼓制度運作的舞臺,真正用來專門給更夫駐留待命與報時的是“鐘樓”或“鼓樓”——在城中設一高樓,內設大鐘或大鼓,鳴鐘擊鼓以報時。

但是正規的鐘樓或者鼓樓哪怕是在宋代也只有少部分大都市才會設立,畢竟在生產力低下的古代,專門在城中起一座高樓是費時費力、勞民傷財的巨大工程。

因此更加廣泛的情況是直接征用本就足夠高大的城門譙樓,稍作修改,設立鐘鼓、更鑼等報時工具與漏刻、晷表等計時工具后就當做鐘樓、鼓樓使用,以至于民眾自己都經常混著叫,如《南康鼓樓上梁文》中,對同一個鼓樓的描寫:“譙樓鼎建,共聞更點之分明”與“況馭宇據浮龜之勢,而鼓樓真氣象之雄”兩句是同時出現的。

而譙樓作為更鼓制度的“基地”,其職能就決定了內部陳設與人員配置,《宋史》等官方史料多記載大事,關于這方面其實筆者并未找到官方統一的標準,應當是各地依照當地情況進行配置。但是得益于各地縣志等各種豐富史料,筆者同樣也在《淳熙三山志》中找到了可供參考的文獻記載:

“建炎二年,江待制常申明約束:“……守漏人四,分為兩番直日,放漏水,候魚珠落銅盤,乃移秤刻,即告戶外報時者……諸衙報牌人九,日通以鼓角匠輪差,于戶外祗應告報……直漏人五,夜分直五更,并以撾鼓人輪差……”

各地會依照本地情況自己制定譙樓部門的配置標準,但是我們依舊可以知道,一個完整的譙樓應該有“守漏人”長駐在譙樓中維護計時儀器、調整秤漏的權衡、加水倒水等;同時要有“報牌人”,也就是我們一般所指的“打更人”,被守漏人告知時刻之后就要出門,向全城報時。

并且還有“直漏人”,筆者認為此處應該是文言常見的通假現象,“直”通“值”,是專門值夜班、計算更時的崗位,以及“撾鼓人”(專門擊鼓報時的人)等,這些崗位都是“輪差”,避免某些倒霉的家伙上一輩子夜班,天天日夜顛倒,搞壞身體不說,精神疲憊報錯時間可就出大事了。

宋代作為市井文化與社會經濟極度繁榮的時代,夜市等的出現令民眾對報時有了更高的需求,也因此催生出一系列嚴格的更鼓報時制度,并不像現在人們普遍認為的古人擁有的只不過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這種簡單、粗糙而原始的時間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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