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復神鷹碳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修訂《公司章程》及 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日期:2023-02-16 11:18:14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為進一步優化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等相關規定,并結合實際情況,中復神鷹碳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和《關于修訂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議案》。公司修訂了《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等部分治理制度,具體情況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訂情況

除上述修改的條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條款保持不變。修訂后的《公司章程》已于2023年2月1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

本事項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并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指定專人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備案等相關事宜,具體備案結果以工商變更登記為準。

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修訂情況

根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等相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公司共修訂了18項制度,具體明細如下表:

其中,序號1到序號7的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并于2023年2月1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中復神鷹碳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2月16日

證券代碼:688295 證券簡稱:中復神鷹 公告編號:2023-010

中復神鷹碳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2023年度

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中復神鷹碳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3年度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的議案》。具體情況如下:

為滿足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及項目建設的資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預計在2023年度向各家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不超過人民幣99.80億元。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動資金貸款、非流動資金貸款、承兌匯票、保理、保函、開立信用證、票據貼現等授信業務。授信期限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綜合授信額度最終以銀行實際審批金額為準;在授權期限內,授信額度可循環使用。公司授權董事長在授權期限和授信額度內辦理相關申請事宜。

特此公告。

中復神鷹碳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2月16日

證券代碼:688295 證券簡稱:中復神鷹 公告編號:2023-011

中復神鷹碳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使用超募資金向全資子公司

實繳出資以實施新項目建設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中復神鷹碳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第一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使用超募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實繳出資以實施新項目建設的議案》。公司新項目“年產3萬噸高性能碳纖維建設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的實施主體為公司全資子公司中復神鷹碳纖維連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神鷹連云港”),公司擬使用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超募資金93,204.40萬元人民幣及孳生利息實繳出資神鷹連云港用于實施上述項目(最終出資金額以實際轉出金額為準)。本次向神鷹連云港實繳出資不構成關聯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具體情況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于2022年2月22日出具了《關于同意中復神鷹碳纖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2]337號),同意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注冊申請。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10,000萬股,發行價格為29.33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293,300.0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合計人民幣15,631.60萬元(不含稅)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277,668.40萬元,其中超募資金為人民幣93,204.40萬元。上述募集資金已于2022年3月30日全部到位,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的到賬情況進行了審驗,并于2022年3月30日出具了《驗資報告》(天職業字[2022]第19872號)。募集資金到賬后,公司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存儲,并與保薦機構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資金的銀行簽署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監管協議。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說明書》披露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如下:

三、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資金余額115,504.73萬元(含理財產品收益和利息收入),其中存儲于5個募集資金專戶余額共計4,504.73萬元,購買結構性存款余額111,000.00萬元。

(一)募集資金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第一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111,323.07萬元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鑒證報告(天職業字[2022]24667號)。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中復神鷹碳纖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03)。

(二)閑置募集資金現金管理情況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第一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投資理財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額度不超過人民幣122,381.93萬元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投資理財,購買安全性高、滿足保本要求、流動性好的產品(包括但不限于協定性存款、結構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額存單等產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在不超過上述額度及使用期限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中復神鷹碳纖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投資理財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04)。

四、本次使用超募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一)項目建設主體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中復神鷹碳纖維連云港有限公司

2、注冊資本:120,000萬元人民幣

3、注冊地址:江蘇省連云港市連云區

4、成立日期:2023年1月6日

5、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6、投資規模及資金來源:項目計劃總投資596,188.00萬元,擬使用超募資金93,204.40萬元及孳生利息(最終出資金額以實際轉出金額為準),剩余資金由公司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方式解決。

7、經營范圍:碳纖維原絲、碳纖維、碳纖維制品的研發、制造與銷售;承 接相關工程設計、提供技術咨詢服務;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 但國家限定或禁止經營的商品及技術除外。

8、股權結構:公司持有100%股權。

(二)項目建設基本內容

1、項目名稱:年產3萬噸高性能碳纖維建設項目

2、建設地點:江蘇省連云港市連云區

3、投資總額:項目計劃總投資596,188萬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金額為590,251萬元,鋪底流動資金5,937萬元。

(三)項目與現有主要業務之間的關系

公司專業從事碳纖維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主要產品為碳纖維。公司擬新建3萬噸碳纖維生產線,以進一步滿足市場對高性能碳纖維的需求。本項目的實施與現有主要業務緊密相聯,能提升公司產能,滿足更多應用領域對高性能碳纖維的需求,保障供應鏈、提升產業鏈發展,提高公司綜合競爭力。

(四)項目可行性

1、政策可行性

年產3萬噸高性能碳纖維建設項目屬于國家“十四五”政策扶持和支持的項目,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科技部及國家財政部聯合發布的《新材料產業發展指南》,符合《中國制造2025》,符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培育壯大新增長極的指導意見》等有關國家政策。

該項目的建設符合《江蘇省“十四五”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規劃》,符合《江蘇沿海地區發展規劃(2021一2025年)》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發展中“發展壯大特色產業--建設新材料產業基地。”等省級發展規劃。符合《上合物流園(板橋工業園)產業發展規劃研究提升報告》等地區產業發展規劃。

2、市場可行性

本次項目是根據市場需求進行建設,生產所需原輔材料均為當地或者國內普通原料,市場易購易得,原輔材料供應充足可靠。同時本公司瞄準市場前景,采用先進成熟的安全、環保生產工藝,該公司的產品質量將在同行中居于領先水平,本次建設項目主要是針對產品質量要求較高的高端市場,同時投資主體為新材料技術企業,現有經營過程時建立了穩定的產品銷售渠道和網絡。從市場產品競爭力調查情況上看,該項目市場和渠道建設未來需求是非常樂觀的,風險較小。

3、技術可行性

公司是國內第一、國際第三家實現干噴濕紡碳纖維工程化的企業,在技術、裝備、人才儲備及成本方面具有明顯的優勢。2021年9月,公司西寧萬噸碳纖維項目正式投產,生產線具備滿產運行條件,產品性能穩定,品質優異,為公司積累了更深厚的產業化建設經驗。通過規模化的生產實現了碳纖維成本的進一步降低,進一步提高了市場競爭優勢。本項目仍采用聚丙烯腈基干噴濕紡高性能碳纖維生產工藝路線,本項目在技術上具有可行性。

綜上所述,該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有利于促進當地經濟快速發展,增強公司的綜合經濟能力,市場需求旺盛,具有明顯的經濟和社會效益,項目的建設是十分必要的、可行的。

(五)項目投資概算及進度安排

該項目計劃總投資596,188萬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金額為590,251萬元,鋪底流動資金5,937萬元。該項目計劃于2025年12月陸續完成生產線主車間、全部公用工程及廠前區的土建施工,并于2026年8月陸續完成生產線設備及其他公輔設備到貨、驗收、安裝調試、正式達產的驗收工作。

(六)項目備案、環保及所涉土地情況

本項目建設已取得連云經濟開發區行政審批局《江蘇省投資項目備案證》(國家代碼:2301-320753-89-01-226364);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正在編制中,在取得環評批復前公司不會啟動該項目的建設工作;公司已于2023年1月6日與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政府簽署《投資建設高性能碳纖維項目合作協議》,目前項目用地招拍掛流程正在推進中。

(七)保證超募資金安全的措施

為規范公司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在相關審批程序履行完成后,公司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規定,開立募集資金專用賬戶,專項存儲本次公司投入的超募資金,并與保薦機構和存放募集資金的銀行簽署募集資金專戶存儲監管協議。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公司將根據項目實施進度逐步投入超募資金,保證超募資金的使用安全。

(八)項目資金來源變更情況

本項目原資金來源為:項目計劃總投資596,188.00萬元,其中公司自有資金121,188.00萬元,其余部分為銀行貸款。(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1月4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中復神鷹碳纖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新建“年產3萬噸高性能碳纖維建設項目”暨設立全資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03)。)

現變更為:項目計劃總投資596,188.00萬元,擬使用超募資金93,204.40萬元及孳生利息(最終出資金額以實際轉出金額為準),剩余資金由公司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方式解決。

五、本次事項審議程序

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第一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使用超募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實繳出資以實施新項目建設的公告》,同意公司使用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超募資金93,204.40萬元人民幣及孳生利息實繳出資神鷹連云港用于實施新項目。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保薦機構對上述事項發表了明確的同意意見。本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六、專項意見說明

(一)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公司使用超募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實繳出資以實施新項目建設事項及相關的審議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本次超募資金的使用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的情形。

綜上,獨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實繳出資以實施新項目建設事項。

(二)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使用超募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實繳出資以實施新項目建設事項,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本次超募資金的使用,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實繳出資以實施新項目建設事項。

(三)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認為:經核查,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實繳出資以實施新項目建設事項,已經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和第一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意見,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相關規定,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實繳出資以實施新項目建設事項,符合公司主營業務發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綜上所述,保薦機構對公司使用超募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實繳出資以實施新項目建設事項無異議。

特此公告。

中復神鷹碳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2月16日

證券代碼:688295 證券簡稱:中復神鷹 公告編號:2023-012

中復神鷹碳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23年第二次

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股東大會召開日期:2023年3月3日

● 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的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一、 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一) 股東大會類型和屆次

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

(二) 股東大會召集人:董事會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所采用的表決方式是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四) 現場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召開日期時間:2023年3月3日 14點30分

召開地點:江蘇省連云港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大浦工業區公司會議室

(五) 網絡投票的系統、起止日期和投票時間。

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網絡投票起止時間:自2023年3月3日

至2023年3月3日

采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絡投票系統,通過交易系統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交易時間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9:15-15:00。

(六) 融資融券、轉融通、約定購回業務賬戶和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資融券、轉融通業務、約定購回業務相關賬戶以及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應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 一 規范運作》等有關規定執行。

(七) 涉及公開征集股東投票權

二、 會議審議事項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議案及投票股東類型

1、 說明各議案已披露的時間和披露媒體

上述議案1、2.00、3、4.00已提交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相關公告于2023年2月16日刊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以及《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

2、 特別決議議案:議案1、2.01、2.02、2.03

3、 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議案:議案3、4.01、4.02

4、 涉及關聯股東回避表決的議案:無

應回避表決的關聯股東名稱:無

5、 涉及優先股股東參與表決的議案:無

三、 股東大會投票注意事項

(一) 本公司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的,既可以登陸交易系統投票平臺(通過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交易終端)進行投票,也可以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網址:vote.sseinfo.com)進行投票。首次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進行投票的,投資者需要完成股東身份認證。具體操作請見互聯網投票平臺網站說明。

(二) 股東所投選舉票數超過其擁有的選舉票數的,或者在差額選舉中投票超過應選人數的,其對該項議案所投的選舉票視為無效投票。

(三) 同一表決權通過現場、本所網絡投票平臺或其他方式重復進行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四) 股東對所有議案均表決完畢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積投票制選舉董事、獨立董事和監事的投票方式,詳見附件2。

四、 會議出席對象

(一) 股權登記日下午收市時在中國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具體情況詳見下表),并可以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東。

(二) 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三) 公司聘請的律師。

(四) 其他人員

五、 會議登記方法

(一)登記時間:2023年3月1日上午 9:30-11:30

(二)登記地點:江蘇省連云港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大浦工業區公司證券部

(三)登記方式:

股東可以親自出席股東大會,亦可書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為公司股東。擬現場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或股東代理人應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時間、地點現場辦理登記手續:

1、法人股東的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伙人親自出席股東大會的,憑本人身份證/護照原件、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伙人身份證明書原件、企業營業執照/注冊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股東賬戶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證明辦理登記手續;法人股東委托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的,憑代理人的身份證/護照原件、授權委托書原件(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伙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企業營業執照/注冊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股東賬戶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證明辦理登記手續。

2、自然人股東親自出席股東大會的,憑本人身份證/護照原件、股東賬戶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證明辦理登記;自然人股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憑代理人的身份證/護照原件、授權委托書原件(授權委托書格式詳見附件1)、委托人的股東賬戶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證明、委托人身份證/護照復印件辦理登記。

3、本公司不接受電話方式辦理登記。公司股東或代理人可以用信函、郵件或傳真方式進行登記,以信函、郵件或傳真方式登記的股東,在函件上請注明“股東大會”字樣并提供有效的聯系方式,請于2023年3月1日15:00前送達公司證券部,并進行電話確認。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復印件,請公司股東或代理人在參加現場會議時攜帶上述證件。)

六、 其他事項

(一)本次股東大會會期預計不超過半天,現場會議出席人員食宿及交通費用自理。

(二)擬出席會議的股東或股東代理人請攜帶相關證件提前半小時到達會議現場辦理簽到。

(三)股東大會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江蘇省連云港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大浦工業區公司證券部

聯系人:張晶晶

聯系電話:0518-86070140

聯系傳真:0518-86070128

電子郵箱:stock@zfsycf.com.cn

郵政編碼:222000

特此公告。

中復神鷹碳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2月16日

附件1:授權委托書

附件2:采用累積投票制選舉董事、獨立董事和監事的投票方式說明

附件1: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

中復神鷹碳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茲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單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3日召開的貴公司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并代為行使表決權。

委托人持普通股數:

委托人持優先股數:

委托人股東帳戶號:

委托人簽名(蓋章): 受托人簽名:

委托人身份證號: 受托人身份證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備注:委托人應在委托書中“同意”、“反對”或“棄權”意向中選擇一個并打“√”,對于委托人在本授權委托書中未作具體指示的,受托人有權按自己的意愿進行表決。

附件2:采用累積投票制選舉董事、獨立董事和監事的投票方式說明

一、股東大會董事候選人選舉、獨立董事候選人選舉、監事會候選人選舉作為議案組分別進行編號。投資者應針對各議案組下每位候選人進行投票。

二、申報股數代表選舉票數。對于每個議案組,股東每持有一股即擁有與該議案組下應選董事或監事人數相等的投票總數。如某股東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該次股東大會應選董事10名,董事候選人有12名,則該股東對于董事會選舉議案組,擁有1000股的選舉票數。

三、股東應以每個議案組的選舉票數為限進行投票。股東根據自己的意愿進行投票,既可以把選舉票數集中投給某一候選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組合投給不同的候選人。投票結束后,對每一項議案分別累積計算得票數。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開股東大會采用累積投票制對進行董事會、監事會改選,應選董事5名,董事候選人有6名;應選獨立董事2名,獨立董事候選人有3名;應選監事2名,監事候選人有3名。需投票表決的事項如下:

某投資者在股權登記日收盤時持有該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積投票制,他(她)在議案4.00“關于選舉董事的議案”就有500票的表決權,在議案5.00“關于選舉獨立董事的議案”有200票的表決權,在議案6.00“關于選舉監事的議案”有200票的表決權。

該投資者可以以500票為限,對議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決。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給某一位候選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組合分散投給任意候選人。

如表所示:

證券代碼:688295 證券簡稱:中復神鷹 公告編號:2023-007

中復神鷹碳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變更公司董事、選舉公司董事會

專門委員會委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一、董事辭職情況

中復神鷹碳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于近日收到劉標先生、葛海濤先生的辭職報告。因工作需要,劉標先生申請辭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長及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委員的職務,葛海濤先生申請辭去公司董事及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委員的職務。辭去上述職務后,劉標先生、葛海濤先生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復神鷹碳纖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兩位董事的離任不會導致公司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不會影響公司日常經營活動。辭職報告自送達公司董事會之日起生效。

劉標先生和葛海濤先生在擔任公司董事期間恪盡職守、勤勉盡責,積極參與公司治理,切實維護公司及中小股東合法權益,在董事會科學決策、公司規范運作與高質量發展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會對劉標先生、葛海濤先生在職期間為公司所作出的貢獻表示衷心感謝!

二、董事變更情況

為保障公司及董事會的規范運作,根據《公司章程》相關規定,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變更公司董事的議案》和《關于變更公司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委員的議案》。相關情況如下:

(一)董事提名情況

1.經公司股東中國復合材料集團有限公司推薦,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審查,同意提名劉芳女士(簡歷見附件)為公司第一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一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2.經公司股東連云港鷹游紡機集團有限公司推薦,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審查,同意提名張斯緯先生(簡歷見附件)為公司第一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一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二)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委員選舉情況

1.選舉陳雨先生為公司第一屆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及公司第一屆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委員,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一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2.選舉張斯緯先生為公司第一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委員,任期自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變更公司董事的議案》之日起至第一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中復神鷹碳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2月16日

附件:

劉芳女士簡歷

劉芳女士,1970年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南京大學法律本科,正高級經濟師,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1988年7月至1998年10月,任連云港市浦東國家糧食儲備庫統計員;1998年11月至2007年1月,任連云港市永信律師事務所律師助理、律師;2007年2月至2012年1月,歷任鷹游集團法律顧問、副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2012年2月至今,任公司總經理,現兼任江蘇中復神鷹碳纖維工程中心有限公司、中復神鷹(上海)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

截至目前,劉芳女士間接持有公司股份0.23%份額,其未接受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張斯緯先生簡歷

張斯緯先生,男,1984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南京財經大學工商管理專業,管理學學士。2005年7月至今,歷任連云港鷹游紡機集團有限公司技術員、車間主任、總經理助理、常務副總經理、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董事;2013年1月至今,歷任連云港神鷹碳纖維自行車公司總經理、董事長、董事;2016年7月至今,任江蘇鷹游紡機有限公司黨總支書記、總經理、董事長;2017年7月至今,歷任連云港鷹游新立成紡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江蘇新鷹游機械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長。

截至目前,張斯緯先生間接持有公司股份0.69%份額,其未接受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陳雨先生簡歷

陳雨先生,1978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中國人民大學國際會計專業,經濟學學士,清華大學EMBA。2002年5月至2004年5月任中國化學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事務部經理;2004年5月至2007年3月任北新巴布亞新幾內亞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2007年3月至2009年8月任中國玻纖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2009年8月至2021年12月歷任北新集團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黨委委員、黨委副書記;2021年10月至今任中建材聯合投資有限公司黨支部書記、董事、總經理、法定代表人。

陳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未接受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證券代碼:688295 證券簡稱:中復神鷹 公告編號:2023-008

中復神鷹碳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選舉公司副董事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中復神鷹碳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于近日收到董事劉標先生的辭職報告,因工作需要,劉標先生申請辭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長及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委員的職務。辭去上述職務后,劉標先生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

劉標先生自擔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長及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委員的職務以來,在把握公司戰略發展方向、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加強董事會建設、建立高效決策機制等方面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公司對劉標先生在任職期間所做出的貢獻表示衷心感謝!

經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全體董事一致同意選舉陳雨先生(簡歷見附件)為公司副董事長,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中復神鷹碳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2月16日

附件:

陳雨先生簡歷

陳雨先生,1978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中國人民大學國際會計專業,經濟學學士,清華大學EMBA。2002年5月至2004年5月任中國化學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事務部經理;2004年5月至2007年3月任北新巴布亞新幾內亞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2007年3月至2009年8月任中國玻纖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2009年8月至2021年12月歷任北新集團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黨委委員、黨委副書記;2021年10月至今任中建材聯合投資有限公司黨支部書記、董事、總經理、法定代表人。

陳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未接受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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