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公司和用人單位是一種合作關系,同時也是一種商業契約關系,勞務公司負責招聘勞動者,與之建立勞動關系,他們的經營業務就是將勞動者派遣到用人單位工作,這就是勞務派遣公司的市場,通過這個市場來獲取自己的經營利潤,賺取差價。
勞務派遣協議是形成這種合作關系的要素,也可以理解為勞務派遣公司是代替用人單位,或是受用人單位的委托來尋找自己需要的員工,解決自己勞動力不足的問題,通過支付低于自己招聘人員的費用,來維持自身的運轉,以獲得更加豐厚的利潤為目標。
原來我們公司是化工行業,生產線的末端基本上都是使用勞務派遣工,比如包裝工,搬運工,裝卸工、污水處理工等。這些工種都屬于繁重的體力勞動,勞動強度是比較大的,公司自己招人很難找到合適的人,于是采取外包的方式,由勞務公司來承保,工資福利費用和社會保險的費用,全部打包在外包協議中。但過年過節公司對勞務派遣工也會發一點過節費,與正式工相比,肯定不在同一個檔次,這是一種比較低端的勞務派遣形式。
目前除了很多民營企業要使用一定的勞務派遣工以外,很多大型的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也在使用勞務派遣工,只是不同的單位使用勞務派遣工的要求和學歷層次不一樣,也可以用比較高端或是中端的勞務派遣形式來比喻。

我自己的親弟弟,前幾年由于上海一家大型的國有企業要在成都設立辦事機構,我弟弟去應聘。由于國有企業正式招聘的職工,一般都是在本部工作,在外地的辦事機構,雖然也是公司的組成部分,但考慮到用工成本,所以辦事處的領導和職工,基本上都是委托當地人力資源公司勞務派遣的方式。我弟弟雖然是辦事處的負責人,年薪達到了60萬元,社保是按照300%繳納的,但身份還是不屬于國企的職工,屬于勞務派遣工。
我侄兒大學畢業以后,通過校招進入中海油天津分公司,工作地點是海上平臺,其身份也是勞務派遣工,雖然工資福利比較好,與一般的民營企業相比還是有一定優勢的。每年的收入也有10多萬。五年過去了,我侄兒先是提拔為班長,去年提拔為平臺長,才徹底擺脫勞務派遣工的身份,變身為正式工。
勞務派遣工,關鍵還是要看被派遣到什么單位工作,雖然工資獎金與正式工相比有一定的差異,但只要用人單位按照勞務協議支付了報酬,就算盡到了責任和義務。在找工作時一定要清楚自己是正式職工身份,還是勞務派遣身份,是否要簽訂勞動合同,工資福利待遇標準自己是否接受等,只有把這些問題搞清楚了,再去應聘,再去簽訂勞動合同。一旦簽訂了勞動合同,就要接受這個現實。

綜上所述,勞務派遣工,勞動合同法第五章第二節中有明確的規定,在找工作時要分辨清楚是單位直接招聘,還是通過第三方勞務派遣,做到心中有數。發生勞動糾紛,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反映,或是通過勞動仲裁等來解決。只要用人單位按著勞務協議支付了工資福利待遇,用人單位就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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