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該企業年終獎引發關注的同時,也有網傳視頻稱,獲獎者要喝半斤白酒一口干了,“喝不了換人”。對此,該企業工作人員回應媒體稱:“喝酒只是插曲,喝不了也可以表示一下,不是真的要換人。”
至于員工領到的年終獎是否要交個稅,公司財務工作人員稱:“有些是稅前,有些是稅后,(是否繳個稅)由領導決定。”
年終獎“幾家歡喜幾家愁”
企業延發或拒發合理嗎?
也不是所有企業都像上述這家公司如此“壕”的。
此前,廣州一家公司發布的致歉信引發關注。信中提到,公司因未完成年度業績目標,決定取消發放年終獎,改成來年請員工旅行聚餐。對此有網友質疑:公司“畫餅”,拒發年終獎屬于“隱性欠薪”。
那么,如果企業擅自延發、少發或者不發年終獎,合理嗎?
浙江英普律師事務所夏順慧律師表示,我國現行有效的勞動法律、法規對用人單位是否設定年終獎、如何設定等,并沒有強制性要求。“年終獎的發放時間、發放標準,甚至是否決定發放,在法律層面上屬于單位的分配自主權范疇。”
夏順慧表示,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或者規章制度中明確獎金數額或獎金計算方式,單位應按照約定或規定發放。
“如果雙方沒有明確約定,年終獎作為一種獎金,一般根據員工全年工作的考核結果進行發放,操作的彈性就會比較大。”夏順慧認為,如果用人單位2022年經營困難未完成年度業績,少發或取消年終獎,也無可厚非。
來源:新聞晨報、九派新聞、四川觀察、上游新聞、天目新聞
值班編輯:倪王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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