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員工這一說,倒是讓老板有些為難了,本來就是想威脅員工一下,可是,現在發現反倒自己進退兩難了。并且聽到員工要起訴自己這個事情,立馬有了一些不祥的預感,所以,趕緊找了個律師咨詢了一下。
最終,經過咨詢,老板得出結論:
關于年終獎,是絕對不可能要回的。
首先,《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第四條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一)計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五)加班加點工資;(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年終獎是屬于獎金的。
其次,每一個員工都有簽勞動合同,里面有對應的條款,明確表明了公司有年終。企業與員工約定了年終獎之后,該年終獎則不再屬于企業福利,而屬于員工勞動報酬的組成部分。
所以,老板要回年終獎的借口不成立。
關于員工起訴,老板/公司勝算不大。
五險一金,這是國家規定要繳納的,并且要足額繳納。公司只有五險,沒有一金,并且只按最低標準繳納,這是實實在在的違法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一番折騰下來,人一個都沒叫回來,老板還開吃發愁了。如果員工真的仲裁甚至起訴,賠償少不了,并且,如果被市場監督部門盯上,很多東西就更難搞了。可以說,現在還有一大堆麻煩等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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