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設職業介紹機構的前提條件,職業介紹機構的項目

日期:2023-04-04 11:01:15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勞動力市場管理規定》第十五條要求,職業介紹機構分成非盈利性職業介紹機構和盈利性職業介紹機構。在其中,非盈利性職業介紹機構包含公共性職業介紹機構和其它非盈利性職業介紹機構。公共性職業介紹機構,就是指各個勞動保障部門舉行,擔負公共就業服務職責的公益型專業機構。公共性職業介紹機構應用全國統一標志。別的非盈利性職業介紹機構,一般是指勞動保障部門之外的政府機構、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和其它民間力量舉行,從業非盈利性職業分析活動專業機構。盈利性職業介紹機構,一般是指法人代表、其他組織和中國公民本人舉行,從業盈利性職業分析活動專業機構。

公共性職業介紹機構提供服務項目《勞動力市場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要求,公共性職業介紹機構理應提供下述服務項目:向應聘者和用人公司給予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技術咨詢;向無業人員等特殊服務目標給予職業輔導和職業分析;強烈推薦必須培訓的內容無業人員等特殊服務目標參與完全免費或者部分免費體驗學習培訓;在經營場所對外公布本地職位空缺信息內容、職業類型供需剖析信息內容、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信息及職業技能培訓信息內容;辦理失業金,就業登記證,錄取和停止、解除勞動合同辦理備案等項事務管理;勞動保障部門指定別的相關服務項目。

一、開設職業介紹機構的前提條件

(1)有明確經營范圍、組織規章和管理方案。

(2)有開拓市場必不可少固定場地、辦公設備和一定數量的開辦資金。

(3)有一定數量具有相應職業資格的專職社工。

(4)法律法規、政策法規所規定的標準。

二、職業介紹機構的經營范圍

1、能夠從事的舉動

(1)為應聘者詳細介紹用人公司;

(2)為用人單位和農村居民強烈推薦應聘者;

(3)進行職業輔導、技術咨詢;

(4)搜集和發布職業類型供應信息;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業互聯網職業數據服務;

(6)經勞動保障部門準許,機構職業招聘交流會;

(7)具有相應資質的,從業人力資本跨地區流動性學生就業中介機構;

(8)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的別的服務。

2、嚴禁所從事個人行為

(1)超過批準的經營范圍運營;

(2)給予不實信息;

(3)超標準收費;

(4)詳細介紹應聘者從業法律法規、政策法規嚴禁從事的工作;

(5)是無合理合法證件的用人公司或者無合理合法身份證證件的應聘者開展職業分析服務活動;

(6)使用暴力、威逼、詐騙等方式職業分析主題活動;

(7)仿冒、修改、出讓審批文件;

(8)以職業技能之名謀取不當得利或者進行別的非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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