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標太低或太高
因為一些領導不專業,往往會誤將一億作為考核指標,直接分解,發給各部門、各崗位、各,并以此作為考核標準,無法完成扣除績效工資的工作。但是這樣做的結果可能有兩個:
指數過高,任務過重,員工打死也完不成,員工就會產生反正怎么也完不成的懈怠心理,失去工作積極性,結果不但不能達到預定目標,甚至耽誤了正常工作。
指數太低,員工很容易就能完成任務,完成后會覺得反正已經完成了任務,工資不少拿,何必再努力?
小結:績效考核的目的,激勵員工積極主動,為企業發展做出更多努力和貢獻。無論考核指標高低,都會在一定程度上損害員工的積極性,形成工作惰性,不利于企業發展。
流于形式
由于績效考核指標制定不合理,加上其他各種原因,績效考核實施到一定程度往往會流于形式——部門負責人考核,你好,我好,大家都好,大家都得滿分,甚至優秀的120分也成為,強制分配變成了輪流坐莊,走過場,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的監督變成了空話,嚴格執行容易被相當一部分人抵制批評。這種情況自然達不到預期的效果。
小結:績效考核不是寫詩,玩浪漫,需要嚴謹的工作態度和強大的執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