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才引進辦理流程

日期:2023-04-14 11:01:14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一、人才引進落戶所需條件:

①35周以下全日制本科學歷;

②45周以下全日制碩士學歷;

上述條件,調檔/不調檔案,均可受理,不調檔每月受理名額有限;

③36~40周歲以下,統招本科,提供中級職稱,必須調檔案;

④41~45周歲以下,統招本科,提供高級職稱,必須調檔案;

二、人才引進辦理流程:

資格初審

① 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畢業學歷, 35周歲以下(含35周歲)的外省市人員,被在津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資辦企業),且在本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可以申請落戶。

② 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的45周歲以下的(含45周歲)外省市人員,被在津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資辦企業),且在本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可以申請落戶。

要件呈報

① 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② 學歷證、學位證及學歷認證報告;

③ 落戶本人或近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名下合法固定住所證明;

④ 子女投靠落戶的須本人名下合法固定住所證明;

⑤ 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準遷下發

相關材料報批天津市公安局,通過審核后持本人身份證來我處領取《戶口準予遷入證明》。

戶口遷移

持《戶口準予遷入證明》到戶籍所在地登記機關辦理《戶口遷移證》后辦理后續落戶手續。以上便是天津人才引進戶口辦理流程的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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