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強記憶”課沒上幾節校長就失聯,41名家長能要回16萬元的培訓費用嗎?

日期:2023-09-13 15:24:50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湯先生也是在孩子學校門口收到的傳單,他帶著8歲的兒子銘銘(化名)來聽試聽課。銘銘還依稀記得那天單獨教學的情景:講師將枯燥的數字通過編碼的方式轉化為日常生活中熟悉的事物,再編成故事增強記憶。一直對自己的記憶力缺乏信心的銘銘掌握了方法之后覺得非常神奇,執意讓爸爸給自己報名去學習。

開課后狀況頻發,線下課程被暫停

在送孩子正式上第一節課時,家長們發現任課老師換了面孔,并不是當初試聽課的講師,一開始家長們也沒有深究。

然而,后續讓他們不滿意的地方越來越多。該機構頻繁更換教學場地,日常管理較為混亂,校長也不關注學生的出勤情況,還經常以各種理由放假。

課程一直不能正常進行,家長們很著急,也沒能收到一個合理的交代。2021年4月的一天,歐拉教育培訓中心的校長祝星華(化名)突然在家長群里發了一條通知,說線下課程暫停,學員改為在線上學習群內打卡訓練。家長們不接受,紛紛聯系祝星華,要求退還還沒上的課程費用。祝星華后來拒接電話、退群、解散群聊,心急的家長趕到線下教學點交涉,才發現大門緊鎖,人去樓空。

違規辦學被關停,家長們合力維權

家長們去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反映情況,最終確認歐拉教育培訓中心因違規辦學,已被責令關停整頓。工商信息顯示,歐拉教育培訓中心背后的運營企業是上饒市歐拉教育咨詢有限公司,經營范圍為教育咨詢服務,并不包含涉許可審批的教育培訓活動。根據江西省上饒市廣豐區教育體育局調查,該公司并不具備辦學許可證。除此之外,它還存在培訓教師無相應資格或資質、一次性收費跨度超3個月等多項違規問題。

該公司在被責令關停整改后,祝星華沒有按要求妥善處理退費事宜,還將家長們拉黑,而后失聯。這一系列操作讓家長們覺得非常氣憤,表示這不僅僅是被騙錢了,而且也讓孩子們學習進取的心靈受到打擊,需要給他們一個交代。

多方努力卻尋找無果后,41名家長起訴到上饒市廣豐區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決他們與歐拉教育公司的培訓合同無效,后者全額返還培訓費用共計16萬余元。

遲遲不履行還款義務,多次追加被執行人

法院立案后將各類法律文書送達被告,但直至開庭被告方也無人出現,法庭依法進行了缺席審理。

經調查確認,被告歐拉教育公司開設的教育培訓機構無辦學許可證,教師無相關資格資質,屬于非法設立的教育機構,判決原告與被告之間的教育培訓合同無效,被告對學生已授課程的教育培訓費用不受法律保護,所收費用應當全額退還,限被告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退還41名原告的教育培訓費共計162380元。宣判之后,歐拉教育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沒有上訴,判決生效。

法院判決后,歐拉教育公司遲遲未履行法院判決退還的培訓費用,負責人祝星華也一直沒有露面。2022年7月13日,41名家長以申請人身份向廣豐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為了盡快幫41名家長兌現勝訴權益,執行干警們依法向歐拉教育公司發出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要求其限期履行,然而對方不予理會。同時,法院發現歐拉教育公司實際上是一個空殼,名下沒有任何財產。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作為被執行人的個人獨資企業不能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其出資人為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于是,家長們又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追加祝星華為被執行人,由他本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然而此時祝星華依舊不見蹤影,其名下也沒有任何財產。

經過多次實地查找,法院最終將被執行人拘傳,并要求其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祝星華向家長們做出了還款計劃,并提出讓他的朋友劉某為其提供擔保。然而還款計劃到期后,祝星華依然沒有履行,家長們申請將擔保人劉某追加為被執行人。法院對祝星華進行了第二次拘傳,他再度與家長們達成了還款計劃,并又請了自己的一位親屬林某作為擔保人。當祝星華再次食言后,經家長們申請,林某也被追加為被執行人。

2023年1月19日,法院依法對劉某和林某名下部分銀行存款進行了查封凍結,要求擔保人劉某和林某代替祝星華履行還款義務。

2023年5月9日,應劉某和林某的要求,法院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執行和解,家長們同意放棄已上過課程的課時費,數額約3.2萬元。最終,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隨后,劉某和林某履行了13萬余元執行款,本案以實際執行完畢結案。

建立“執行110”機制,保障人民切身權益

被執行人難找、執行財產難尋是法院需要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的重難點。近年來,各地法院紛紛探索“執行110”機制,在促成當事人調解、爭取勝訴人權益、保障社會公平正義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當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的下落、財產等相關線索時,可以第一時間撥打“執行110”的24小時值班電話進行舉報,將被執行人的相關信息告知執行干警。干警核對無誤后,立即前往現場采取拘傳、扣押、拘留等強制執行措施,盡快為當事人兌現勝訴權益。

在上饒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推動下,上饒市廣豐區人民法院自2023年4月12日起,開始運行“執行110”機制。這一機制的特色之一是實現了法院與公安的常態化聯動,法院通過定期向公安機關提供需要協助查控的被執行人名單,進一步擴大“查人找物”范圍,有效地解決執行工作中的找人與找物難題。

普法時間

pufashijian

Q1:

在這個案件當中我們注意到,祝星華找來的兩位擔保人劉某和林某最終替他履行了執行款,這兩個人也被列入被執行人,請問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

A1:

這個問題實際上在《民事訴訟法》中叫做執行擔保人制度,也就是在人民法院執行的過程中,如果被執行人提供了愿意承擔擔保責任的擔保人,那么人民法院可以暫緩對被執行人的執行,以及可以決定暫緩期間,給予被執行人相應的履行義務的時間周期。但是過了這個執行期間以后,如果被執行人仍然不履行義務的,法院可以直接裁定由執行擔保人來履行義務,并且執行擔保人的相應財產。本案中的兩個擔保人履行完義務后,可以向被執行人進行追償,通過再提出相應訴訟的方式獲得生效的判決。

Q2:

平時老百姓說的“老賴”,也就是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這部分人,他們通常都是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或者逃避履行的,對于這樣的一部分“老賴”,我們應該用什么辦法去約束和治理?

A2:

針對這部分人,首先我們法院是有失信人制度的,即把他們記入失信人名單,以限制其超過一定范圍的高消費。由于最高人民法院有明確規定,所以會起到相應的效果,被執行人通常會主動去履行義務。其次,對于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那部分人,法院還可以采取例如罰款等其他強制措施。如果情節嚴重的,實際上會構成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和裁定的罪行,可以追究其刑事責任并判處相應的有期徒刑。這就形成了從失信人制度、司法罰款以及追究刑事責任的完整體系,保障生效的民事判決和裁定得到執行。

普法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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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在這個案件當中我們注意到,祝星華找來的兩位擔保人劉某和林某最終替他履行了執行款,這兩個人也被列入被執行人,請問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

A1:

這個問題實際上在《民事訴訟法》中叫做執行擔保人制度,也就是在人民法院執行的過程中,如果被執行人提供了愿意承擔擔保責任的擔保人,那么人民法院可以暫緩對被執行人的執行,以及可以決定暫緩期間,給予被執行人相應的履行義務的時間周期。但是過了這個執行期間以后,如果被執行人仍然不履行義務的,法院可以直接裁定由執行擔保人來履行義務,并且執行擔保人的相應財產。本案中的兩個擔保人履行完義務后,可以向被執行人進行追償,通過再提出相應訴訟的方式獲得生效的判決。

Q2:

平時老百姓說的“老賴”,也就是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這部分人,他們通常都是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或者逃避履行的,對于這樣的一部分“老賴”,我們應該用什么辦法去約束和治理?

A2:

針對這部分人,首先我們法院是有失信人制度的,即把他們記入失信人名單,以限制其超過一定范圍的高消費。由于最高人民法院有明確規定,所以會起到相應的效果,被執行人通常會主動去履行義務。其次,對于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那部分人,法院還可以采取例如罰款等其他強制措施。如果情節嚴重的,實際上會構成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和裁定的罪行,可以追究其刑事責任并判處相應的有期徒刑。這就形成了從失信人制度、司法罰款以及追究刑事責任的完整體系,保障生效的民事判決和裁定得到執行。

來源:CCTV今日說法,在此致謝!

編輯丨蘇晨 設計丨劉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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