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加班費計算方法及標準是什么

日期:2023-07-18 11:48:37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一、基本加班費計算方法及標準是什么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二、我國法定節假日包括哪幾類

第一類是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法定),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節(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3天)、勞動節(5月1日放假1天)、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節(放假1天)、端午節(放假一天)和中秋節(放假一天)。

第二類是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包括: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青年節(5月4日14周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兒童節(6月1日13周歲以下的少年兒童放假1天)、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8月1日現役軍人放假半天)。

第三類是少數民族習慣的節日,具體節日由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該民族習慣,規定放假日期。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在除了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外的其他休假節日,也應當安排勞動者休假。

根據有關規定,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補假。另外,二七紀念日、五卅紀念日、七七抗戰紀念日、九三抗戰勝利紀念日、九一八紀念日、教師節、護士節、記者節、植樹節等其他節日、紀念日,均不放假。我國傳統的農歷重陽節等其他節日,也不放假。

三、加班費計算方法及標準注意事項

加班費計算公式:

勞動者自愿加班,是不能要求用人單位發放加班工資的。只有當用人單位安排加班時,才需支付加班工資。

1、正常工作日安排加班的,需支付1.5倍工資

工作日加班費計算方式:月基本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

2、休息日安排加班的,應首先安排補休,不能補休的需支付2倍工資

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月基本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加班的,需支付3倍工資

法定休假日加班費計算方式:月基本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

基本加班費的計算方法以及其標準都是由《勞動法》明確規定的,對于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法》中的規定支付勞動者于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的工作時間相應的勞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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