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關于婚育假的消息頻頻出現,引門搜索中,引近30個省對計劃生育條例進行了修訂和調整。新規的重點主要集中在三個部分:一是取消三胎限制,二是延長職工婚假、產假、男職工陪產假,三是增加職工育兒假。條例頒布后,企業在實施過程中應注意哪些問題?讓我們看看!
一、育兒假逾期未使用自動作廢
明確育兒假的假期性質是一種生育假期,如產假、產前假、哺乳假,如果工人本人符合法定條件,一般不給予額外補償,如婚假、喪葬假、探親假,逾期不使用視為放棄,不給予額外補償。
二、企業自行制定假日管理規范
新政策對育兒假的具體申請審批流程沒有明確規定。建議企業在實際操作中,根據企業性質和工作管理需要,在保障員工休息休假權利的前提下,制定育兒假使用管理規范,規定育兒假申請審批流程是否可以跨年使用,提前申請時間,是否與其他節假日連續休息。
三、完善單位管理制度
企業應盡快更新現有的員工福利和假期管理相關規章制度,以便與新政策全面銜接。
四、避免職場性別歧視
隨著新政的實施,企業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勞動力成本,一些企業加重了勞動力成本“性別歧視”新規出臺后,意味著國家更加重視職工婚育假的落實,從事這些工作“小動作”企業風險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