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這個問題,一些地方出臺了具體規定,例如《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勞動關系解除或終止時,員工月度獎、季度獎、年終獎等支付周期未滿的工資,按照員工實際工作時間折算計發。”但由于此類規定很少,加之法律對此也沒有統一的規定,導致實踐中對年終獎的性質缺乏明確的認識,在處理案件的時候缺乏統一標準,法院自由裁量權的范圍較大,易出現同案不同判現象。因此,此類問題的解決還有待于法律作出更加細致完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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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2021)京03民終6513號
[2](2021)京02民終7837號
[3](2020)京0105民初6445號
[4](2021)京03民終7461號
[5](2020)藏01民終809號
[6](2021)閩民申2660號
[7](2021)京02民終2355號
來源: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網
監制:石貴平 審核:郭衛瓊
編輯:王婷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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