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避稅被罰58萬!年終獎個稅應該怎么交?

日期:2022-12-26 11:19:28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很多企業存在僥幸心理進行“納稅籌劃”,但這從本質上來說,就是偷逃稅!如此進行籌劃,個人雖獲小利,但也埋下了定時炸彈。就像上述案例中,即使企業被注銷,也依然會受到相應處罰!

年終獎怎么發放更節稅?

2011年9月1日執行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國稅發[2005]9號”)關于年終獎的適用稅率和級次也相應發生了改變。

眾所周知,如今個人年終獎比較多的話,那么年終獎也是需要繳納稅費的,但是有很多人都想巧妙的逃避稅費,那么年終獎如何合理避稅?下面一起來看看。

1、當年的收入(包括年終獎金)減去6塊錢和三險一金之后,所得的應稅所得均為0。選擇一年內一次性獎金計入綜合收益,肯定是最節稅的!

2、當年扣除6個月及三險一金的收入(包括年終獎)后,其應納稅所得額大于0且等于全年一次性獎金≤36000。每年一次性獎金可分別計算或合并綜合收益兩種方法任意選擇,不存在稅負差異;

3、每年扣除6個月和三險一金的收入(包括年終獎)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0且一年一次獎金≥36000。按年度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算并合并在綜合收益中需要分別比較,選擇最節稅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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