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年終獎怎么繳納個稅更劃算?附超全面解析!

日期:2023-01-10 11:11:46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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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個栗子

小張年底取得獎金4.2萬元,選擇享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政策。在計算稅款時,首先,用42000元除以12個月得出3500元;其次,從綜合所得月度稅率表中,查找3500元對應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10;最后,用該筆獎金收入乘以稅率,再減去速算扣除數,得到應納稅額。

即42000×10%-210=3990元,小張的全年獎應納稅3990元。

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

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

上述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4、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

5、雇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它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年終獎計稅方法選擇

1、納稅人獲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后,到底選擇哪種計稅方法更劃算呢?

舉個例子

老李全年工資20萬元,年底獎金2.4萬元,假設可享受三險一金、贍養老人等扣除共4.4萬元。

在年度匯算時,他該怎么繳稅呢?

有兩種選擇:

一是將2.4萬元獎金和20萬元工資合并計稅,扣除6萬元(每月5000元)減除費用和4.4萬元后,得到應納稅所得額12萬元,按照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應納稅120000×10%-2520=9480元;

二是將2.4萬元獎金單獨計稅,年底獎金應納稅720元,20萬元工資扣除6萬元減除費用和4.4萬元后,應納稅96000×10%-2520=7080元,合計應納稅7800元。

兩種方式下,稅額相差1680元,老李選擇單獨計稅更劃算。

再舉個例子

小張全年工資12萬元,年底獎金6萬元,假設可享受三險一金、贍養老人等扣除共4萬元。

在年度匯算時:

小張若選擇全年獎單獨計稅,年底獎金應納稅60000×10%-210=5790元,12萬元工資扣除6萬元減除費用和4萬元后,應納稅20000×3%=600元,合計應納稅6390元;

若小張將年底獎金與日常工資合并計稅,扣除6萬元減除費用和4萬元后,應納稅80000×10%-2520=5480元。

因此,小張將年底獎金并入綜合所得納稅,繳稅更少。

一般情況下,納稅人單獨計算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個人所得稅,可以避免因獎金并入綜合所得后提高適用稅率的情況。

但對于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如果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當年綜合所得,扣除基本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其他扣除等后,可能無須繳納稅款或者繳納較少稅款。

因此,不同收入群體,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是否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綜合所得進行計算。

2、單獨計稅方法限制國稅發〔2005〕9號規定: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

同一個納稅人一個納稅年度只能申報一次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如果系統檢測到該納稅人已填寫過,則切換所屬月份再填寫保存時會提示。(摘自《自然人電子稅務局 ——扣繳端用戶操作手冊》(編寫日期:2022年11月))

3、匯算清繳操作

(1)正常情況如果您僅有一筆單獨計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該筆獎金可以不納入年度匯算范圍。

如您有多筆單獨計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年度匯算最多只能選擇其中一筆單獨計稅,其他需并入綜合所得合并計稅。

在使用網絡途徑申報時,您可以在申報表“工資薪金”項下的“獎金計稅方式選擇”中選擇將單獨計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綜合所得。當您變更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式時,您的應納稅額一般而言會發生變化,請您留意。您可根據調整前后的變化情況,選擇合適的計稅方式。(摘自國家稅務總局網站《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常見問題匯算申報》)

舉個栗子

某居民個人,上半年在集團工作,取得上年度年終獎,可以按照單獨計稅預繳個人所得稅;下半年工作調動到子公司,取得當年年終獎,可以按照單獨計稅預繳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選擇:

全部并入綜合所得合并計稅;

選擇其中一筆單獨計稅,另外一筆并入綜合所得合并計稅;

不能選擇兩筆都不并入綜合所得合并計稅(即使集團和子公司在同一個月份發);

更不能一筆獎金部分單獨計稅,另外部分并入綜合所得合并計稅。

(2)特別提醒:2021年已經并入工資薪金的一次性獎金是否還可以調整為單獨計稅?

山東稅務對此有所答復: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規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可以不并入綜合所得,單獨計算稅款。

如確實屬于扣繳單位發放時合并到工資繳稅的,建議聯系扣繳單位進行更正申報。

馬小蟻補充

如果扣繳義務人申報的收入、扣除或者繳稅信息與我實際情況有出入,該怎么辦?

您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處理:

1.與您的扣繳義務人聯系核實相關情況,如果確實為扣繳義務人申報錯誤,由其辦理更正申報后,您再辦理年度匯算;

2.如果您的扣繳義務人已經注銷或者無法聯系,您可以按照您的實際情況辦理年度匯算,但請您務必保存好相關資料,后續稅務機關可能會與您聯系核實。您也可主動與主管稅務機關聯系,到相應辦稅服務廳提交相關資料。

三、年終獎申報選擇

對存在一筆或多筆全年一次性獎金的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時,個人所得稅APP和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會給予“存在獎金,請在詳情中進行確認”的提示,納稅人可以在“獎金計稅方式選擇”的功能中,選擇“全部并入綜合所得計稅”或者“單獨計稅”。

可以自行決定哪一筆獎金單獨計稅并進行調整。當然,也可以將全部獎金并入綜合所得計稅。

當您變更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式時,您的應納稅額一般而言會發生變化,所以我們要逐個計稅方式測算應納稅額多少,選擇應納稅額最少的!

具體步驟如下:

(1)登錄個人所得稅APP,在“辦稅”頁面選擇【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選擇申報年度后,則進入填報界面;

(2)選擇申報年度后,確認基本信息后,點擊“下一步”;

(3)點擊【存在獎金,請在詳情中進行確認】的紅字提示,進入【獎金計稅方式選擇界面】;

(4)此時可以選擇以下兩種方式中的一種:

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全部并入綜合所得計稅;

使用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方法單獨計稅。

選擇一種方式后,界面會跳轉至收入納稅明細頁面。

(5)根據選擇的計稅方式不同,會計算出不同的“應納稅所得額”。可分別選擇兩種方式后,查看稅款計算情況,然后選擇最為合適的計稅方法。

(6)在最終確認申報前,可隨時點擊左上方“返回”重新操作。

獎金有兩種計稅方式,可選擇一筆作為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算納稅,也可全部并入綜合所得,您可視需要自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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