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群里大伙主動跟著他一起集體辭職的動作來看,大家也是服他的,也說明平時他為人挺好。并且還說明他沒有污蔑誰,也沒有說假話。
所以大家才覺得他怒懟領導非常解氣。
在這個事情上,如果僅僅只有他一個員工出現情緒波動然后進行言語發泄,我們可以認為是員工自己的問題。但是這整個部門的集體請辭,所有人的一致對外,難道還是員工個人的問題嗎?
一直以來,絕大多數打工人因為生活壓力大,背負了房貸、車貸,所以對于領導要求加班是敢怒不敢言; 所以在現實生活中也就沒多少人敢真正站出來對抗;所以讓很多人都不敢捅破這層窗戶紙。

毫不隱諱地說,在企業中,加班文化儼然已經是常態。
大多數職場人正是因為各種壓力傍身,所以才會不得不委曲求全的加班。
如果你不加班,你就會被領導邊緣化;你就有可能被裁員,最后導致失業。
正是因為有顧慮,所以才會不得不去接受這樣不公平的職場壓榨。
雖然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法定節假日勞動者享有休假權。
對于加班,規定更加明確:除非特定的緊急情況,一般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一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當然,一些不能間斷的特殊行業等有例外情況。
但是,在很多企業里,這只不過是是掛在墻上給人看的一副圖畫而已。
當下一些企業將加班以常態化,甚至以公司制度規范化,嚴重侵犯了勞動者權益。
連《勞動法》都約束不了當前企業的變態壓榨,更何況生活在基層的打工人?
再說了,一個國企尚且如此踐踏《勞動法》,何況那些私企呢?可以說是更加嚴重了。
看看江浙廣等地,哪個私企不是幾乎天天加班到晚上10點甚至更長?
很多在私企上班的打工人甚至是一周只能在周末才不加班,整個月也只是在發工資的那天才放假一天。
對于他們來說,為了面對生活壓力,敢怒不敢言。
對于很多地方的勞動監察管理部門,則更是尸位素餐,完全不作為。

其實這些管理部門知道當地企業讓勞動者長期加班的問題。但因為方方面面的原因,他們經常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裝作沒看見。
只有被曝光了的時候,他們才會裝模作樣的進行一番督察,整改。
可是,毫無實質性的整改之后,一切照樣如前。
所以,在很多地方,實施多年的《勞動法》才如同行尸走肉,毫無威懾力可言。
加班常態化,已經嚴重影響到廣大勞動者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
表面看,長期加班確實為企業創造了一定的價值。
但是從長遠看,卻嚴重抑制和損害了全社會的創新能力和發展進程。
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很多企業拼的是員工的體力與耐力,而不是在技術上創新和管理提升,這是一個本末倒置的愚蠢做法。
之所以《勞動法》實施這么多年來總是落不到實處,正是因為這些企業為了從員工身上賺取更多的剩余價值,如此而已。
如何保障廣大勞動者的身心健康,這是一個值得我們全社會認真思考的問題。
只有讓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和身心健康真正得到保障,廣大勞動者對幸福生活的追求才更有底氣。
當廣大勞動者對幸福生活的追求更有底氣的時候,我們的社會才會是真正的和諧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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