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陽:“法院+工會”,按下糾紛化解加速鍵

日期:2023-03-29 11:23:49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快到退休年齡的郭阿姨是原襄樊市一國營企業職工,2006年8月下崗后外出打工。2020年10月,郭阿姨回襄陽咨詢退休手續時,才得知自己沒有養老保險賬戶。當時公司已經破產,郭阿姨到處找人都沒有得到答案,只好把公司破產管理人告上了法庭,要求確認勞動關系,補繳在公司工作期間18年的養老保險。

楊斌福是這起案件的調解員,多次查詢公司的破產檔案,詢問知情人士,確認基本事實:1988年3月,郭阿姨經勞動部門招工進入該公司工作,且有“新招合作制工人登記表”、轉正定級審批表為證。經反復溝通,公司破產管理人為郭阿姨補繳了社會養老保險。

據了解,襄陽“法院+工會”工作室3年共受理案件3343件,調解成功率50%以上,訴前調結案件占法院受理案件67.8%,相當于一半以上的勞動爭議糾紛能夠在訴前得到化解,累計為職工挽回損失4819.3萬元。

“來的時候劍拔弩張,走的時候和和氣氣。”楊斌福說,成功調結的案件事實相對清楚,雙方當事人均能取得聯系,這類糾紛爭議較小,通過調解員耐心細致的調解工作都可以避免進入訴訟程序,有別于訴訟的對抗性,調解方式會更加柔和,能更好地從源頭實現案結事了,修復人際關系。

擴大“朋友圈” 唱好“大合唱”

訴調工作需多部門聯動,聘請的調解員來自社會各界,如何讓多元解紛機制走深走實?襄陽市總工會權益保障部相關負責人說,要唱好“大合唱”,需高位推進,制度先行,資金保障。

集聚資源要素,爭取強后盾支持。襄陽市委市政府連續3年將“法院+工會”工作納入全面深化改革年度目標任務和作風建設重點任務,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重大事項共同研究;強化資金保障,襄陽市總工會向省總工會爭取資金,市縣兩級法院及總工會分別從本級經費中擠出配套資金,保證日常工作運轉及調解員的勞動報酬。

健全工作體系,規范調解流程。對適宜調解的勞動爭議,由法院在訴前、訴中引導當事人選擇委派或委托調解。當事人同意后,法院向工作室出具《委派調解函》或《委托調解函》,并同步移交案卷材料。工作室收到案件后,編立“工調派”或“工調托”案號,將案件交由調解員調解。調解成功的,由工作室組織雙方當事人簽訂調解協議;調解不成功的,由工作室退回法院,分流至法院業務部門審理。調解案件實行嚴格的時間管控,防止久調不決。

規范管理考評。出臺《勞動爭議調解員工作規范》《訴調對接工作調解員考評管理辦法》等制度,對調解員進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勞動報酬根據調解難度、調解成功與否發放,去年發放調解報酬40多萬元。

陳瑤表示, 擴大“朋友圈”,打造訴調模式3.0版是繼續深化“法院+工會”訴調工作的目標。下一步,要探索“法院+工會+仲裁+監察+綜治”工作機制,充分發揮相關部門職能作用,促進勞動爭議源頭化解,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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