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實行附有授予條件的長期獎金方案的會計處理

日期:2023-06-20 11:48:56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公司實行附有授予條件的長期獎金方案的會計處理

問題:

如下文資料所述,A公司依據各年度效益計提的延期付出忠實服務基金,應怎么進行會計處理?

背景:

A公司2011年1月開端實施一項員工獎金方案——員工忠實服務基金(自2008年今后入職的員工均有權享用這一基金)。從2011年1月起,依據公司當期效益計提獎金,其中30%作為即時獎金于次年發放,別的70%作為員工忠實服務基金。員工入職滿5年發放其應得的50%,今后年度每添加一年計發10%,但今后每三年才實踐發放一次(即假如某員工作業滿7年后離任,實踐上只能拿到50%,因別的20%需在第8年后才發放,因而無法實踐拿到)。

A公司員工離任率一向十分低。

截止到2013年12月末計提金額如下:一年以內4,677,元,一年以上2,027元。

解答:

依據《會計準則第9號——員工薪酬(2014年修訂)》對員工薪酬的分類規則,本事例中遞延付出且遞延期限在12個月以上的獎金應歸于“其他長時間”,也可稱為“附有授予條件的獎金”(bonus with vesting conditions)。

因為該方案應確保在規則日期向滿意授予條件的員工付出承認的金額,因而不歸于設定提存方案。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員工薪酬(2014年修訂)》第二十三條規則:“除上述第二十二條規則的情形外,企業應當適用本準則關于設定受益方案的有關規則,承認和計量其他長時間員工凈負債或凈財物。在報告期末,企業應當將其他長時間員工福利發生的員工薪酬成本承認為下列組成部分:(一)服務成本。(二)其他長時間員工福利凈負債或凈財物的利息凈額。(三)重新計量其他長時間員工福利凈負債或凈財物所發生的變化。為簡化相關會計處理,上述項目的總凈額應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財物成本。”

為了承認和計量其他長時間員工福利,除了《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員工薪酬(2014年修訂)》及其應用攻略的相關規則外,還可進一步參考IFRS系統下的《世界會計準則第19號——雇員福利》(以下簡稱IAS 19)中的相關規則。IAS 19第155段指出應參照離任后福利的承認和計量規則,這意味著應當運用預期累積福利單位法。依據IAS19第68段的規則,預期累積福利單位法認為,相關負債的計量是依據每一服務期間會添加一個單位的福利權力,并且對每一單位單獨計量,以形成最終義務。IAS 19第70段中指出:“假如員工在今后年度的服務將導致其福利水平大大高于以前年度,主體應按直線法將福利歸歸于以下期間:(1)員工提供的服務第一次導致獲得方案福利之日(不管該福利是否以持續服務為條件);至(2)按照方案,除來自薪酬增長外,員工的持續服務不會帶來福利的明顯添加之日。”

依據前述規則,本事例中相關負債應運用“預期累計福利單位法”核算,并在等待期(即自金額承認之日起到實踐付出日之間的期間)內按直線法分攤,計入各期損益。因為本事例中影響已承認金額的“忠實服務獎”能否足額發放的主要因素是員工離任率、違紀解雇狀況等,在實踐操作中,假如員工離任率和解雇率都很低,相關的不承認性很小,則也可以采用簡化的方式,依據估計付出時間和金額,采用適當的折現率按直線法承認每年的應提存金額(本金),并按實踐利率法承認利息支出。

例如,折現率假設為5%,估計三年后要付出10,000元,則:

5%、3年期的年金終值系數=

每年應承認本金=10,000/=3,元(借:管理費用等,貸:應付員工薪酬——其他長時間員工福利)

同時在每期末按實踐利率法承認利息支出(如第2年的利息支出為元),借記“財務費用——利息支出”,貸記“應付員工薪酬——其他長時間員工福利”。這樣到第三年末,“應付員工薪酬——其他長時間員工福利”的余額為10,000元,等于此時應付出給員工的金額。


支付寶轉賬贊助

支付寶掃一掃贊助

微信轉賬贊助

微信掃一掃贊助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