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元旦節三天加班工資怎么計算?

日期:2023-09-08 12:55:48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1月1日加班費=加班費的計發數量÷21.75×300%。

1月2日、3日加班費=加班費的計發數量÷21.75×200%。

2.加班費測算數量優化算法:

(1)簽署勞動合同書:法律法規是日工資按均值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換算,鐘頭薪水則在日工資的基本上再除于8鐘頭。不包括年終獎金,上班交通費、餐補助、租房補貼,中夜班津貼、夏天高溫補貼、加班費等特殊情況下付款的薪水。

(2)沒簽署勞動合同書:勞動合同書沒有承諾的,依照集體合同承諾的加班加點基數明確。

(3)勞動合同書、集體合同均未承諾:若勞動合同書、集體合同均未承諾的,依照員工自己一切正常勞動者勞動所得的薪水明確。

例如你的加班費測算數量是4500元,那新春佳節的加班工資為4500÷21.75×300%=621元。

3.計件工資制、綜合性測算施工時間工時制度、不定時執行工時制度的加班費如何計算?

推行計件工資制的公司,員工進行記件預算定額后,公司分配加班加點的,1月1日付款不少于薪水的百分之三百的薪水酬勞。1月2日、3日,先分配調休,不可以分配調休的,應按不少于薪水的百分之二百的薪水酬勞。

推行綜合性測算施工時間工時制度的公司, 1月1日付款不少于薪水的百分之三百的薪水酬勞。別的時間工作,需看綜合性測算施工時間周期時間內的總的工作時間是不是超出標準規定上班時間,超過的一部分,依照不少于鐘頭基數的百分之一百五的薪水酬勞。

推行不定時執行工時制度的員工,不適合加班工資有關要求。

由于1月1日歸屬于我國國家法定假日,因此 僅有元旦節當日加班加點是三倍工資。而1月2日、3日歸屬于歇息補休日,在這幾天加班加點 是二倍薪水。市社保局工作員提議,員工可與用人公司商議,用人公司拒不付款的,員工可以向有地域管轄的勞動人事異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還可以向社會保障監管部門檢舉或舉報。



支付寶轉賬贊助

支付寶掃一掃贊助

微信轉賬贊助

微信掃一掃贊助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