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署合同有什么風險性
(一)合同主體風險
1、行為主體資質證書缺陷
(1)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書、超出有效期限、沒經年審等;
(2)是不是獲得生產許可、獨特商品許可證等資質文件。
(3)存有簽署合同的主體不具備相應民事行為能力很有可能,造成合同的效力存有缺陷;
(4)超出加盟或限制運營的,可能造成合同解除,產生簽訂風險性。
2、超越經營范圍
(1)合同標的沒有在另一方業務范圍以內。
(2)不具備相應的合理資質、特許經營許可證等。
3、授權行為存有缺陷
(1)與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署合同;
(2)法人代表簽名與事實不符,存有冒簽個人行為;
(3)無法人授權書(如:尚未取得授權子公司及工程項目對外開放簽署合同);
(4)授權委托人所持有的授權證書與事實不符、不具有代理授權、高于有效期限等;
(5)對信用額度極大合同或是其他事宜需董事會或股東會議決議的,尚未取得對應的決定文檔。
4、履約情況不夠
(1)注冊資金小于合同標的額;
(2)具體生產量顯著無法滿足合同規定;
(3)資產負債率高;
(4)曾經有違規行為,企業信譽不太高。
(二)合同簽署全過程風險
1、合同的效力
(1)合同書違反法律法規、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
(2)合同約定的免責聲明包括免去己方主要義務、清除另一方關鍵權益的具體內容。
(3)合同書存有可撤銷、可變更的情況,如合同書存有不公平條文。
2、合同形式
合同形式不符合規定(法律法規必須使用書面通知但未選用)。
3、合同條款
語言表達描述不合規,文本、標點符號不正確,前后文具體內容不一致。
4、合同書蓋章
(1)合同規定彼此簽名并蓋章起效,僅簽名或僅蓋公章,存有起效缺陷;
(2)蓋上行政章或合同章以外的其他公章,如財務章、單位章;
(3)在空白合同中蓋上合同章;
(4)合同書圖章是假冒或是偽造的。
5、合同的變更
對其合同文本進行調整或變更時,未簽定合同補充協議,在合同范本中筆寫改動,卻未加蓋彼此圖章。
(三)合同文本的法律糾紛
1、合同標的
擔保物名字、種類、規格型號、型號規格、注冊商標、生產商等承諾不具體或沒有進行承諾。
2、質與量
(1)未約定擔保物總數或約好未知;
(2)未約定數量單位或約好未知;
(3)未約定品質標準條款或約好未知;
(4)未約定保修期或質保期起算時間承諾未知;
(5)未明確規定明確提出質量異議時限和方法。
3、工程驗收條文
無驗收檢驗條文或約好未知。
4、合同款
(1)數據或貨幣符號發生錯誤,英文大小寫不一致;
(2)前后文對價款的承諾不一致;
(3)未約定所使用的貨幣(尤其是涉外合同);
(4)付款方式不科學:做為買家時,收取的預付款比例太高,安排發貨前結清全額付款、未保留質量保證金等。
5、執行條文
(1)合同履行期限承諾不具體、不明確;
(2)履行地點描述模糊不清,不可以確立具體履行地;
(3)履行方式承諾未知。
6、權利與義務條文
合同權利義務條文差距大,過度側重一方的職責;未對顯著限定另一方支配權相關條款開展尤其標明。
7、外包裝條文
未約定外包裝條文及花費擔負。
8、風險承擔
未約定風險承擔的遷移時間以及擔負范疇。
9、違約責任條款
(1)未依據關鍵附隨義務來決定合同違約責任,僅作出抽象性描述,欠缺可執行性;
(2)一部分責任欠缺相對應的合同違約責任;
(3)違約金約定太高;
(4)未設定解除合同的支配權。
10、處理異議方式
未明確規定或承諾失效,如管轄法院的挑選或仲裁委員會的確認不符合規定。
11、合同生效條文
欠缺合同生效條文或合同生效條款承諾未知。
12、合同文本的描述
(1)存有二種規范字時未約定優先順序;
(2)存有好幾個合同補充協議或配件時未約定表述次序。
小編在此友情提醒,簽署合同風險性必須重點注意的,終究與自身利益有關,稍不留神就會造成自身利益受損,很嚴重的而且還會讓簽的合同迫不得已停止。如果你有沒有什么不明白的地區何不登錄我們的網站開展在線律師咨詢,他將對于您的問題給您作出詳細的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