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以后老板不發工資該怎么辦

日期:2023-05-10 11:01:20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一、辭職以后老板不發工資該怎么辦

1、協商處理。

2、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檢舉(一般是企業所在的勞動監察)。企業不能按時付款員工收入的,員工隨時都可以解除勞動關系,并及時要求其付款員工托欠薪水及其依照欠薪的付款25%的經濟補償。

3、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4、民事案件。

二、勞動爭議仲裁的步驟是什么

(一)申請和審理

被告方申請辦理勞動爭議仲裁應提交書面形式仲裁申請書。在實踐中,仲裁申請書應當包括以下幾點:

1、申請辦理人姓名、家庭住址和身份證號碼或者其它身份證號碼及其聯系電話;

2、被上訴人名字、居所及其法定代表人者負責人的名字、職位等;

3、產生異議的客觀事實、申請者的認為和原因等。

監察委員會在接到申請報告后,應在七日內核查做出審理是否的決策。

(二)開庭審理與裁定

1、仲裁庭需在開庭審理前5日內將仲裁庭的組成狀況、開庭時間、地址書面形式通知被告方;

2、被告方不予出庭或沒經仲裁庭允許半途休庭的,對申請人依照撤案解決,對被上訴人能夠缺陣訴訟;

3、開庭后應公布訴訟成員名單,了解是不是申請回避;

4、隨后當事人陳述并爭辯,最終開展裁定。

留意:勞動爭議案件,應當在勞動爭議仲裁聯合會審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做出裁定。職工對法院裁判有異議的,能夠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型法院提出訴訟。

到期免訴的,裁決書產生法律認可。

此外,有兩種勞務糾紛是一裁終局的,一是小額訴訟案子;二是規范確立的案子。實際有:

1、追索勞動報酬的案子;

2、追償工傷醫療費的案子;

3、追償經濟補償金的案子;

4、追償賠償費的案子

5、國家對于技術標準有明確規定的案子,如上班時間、休息休假等

上訴案件一裁終局是針對用人公司,倘若員工對裁定不服氣,依舊可以提出訴訟。也是為了保護勞動者的權利。

勞動者辭職后用人公司務必派發完全額的薪酬酬勞,若是有沒發薪酬的舉動,員工能夠向上級舉報或申請仲裁,申請仲裁,首先要明確提出勞動仲裁申請同時提交有關證據資料,在從監察委員會開庭審判并依法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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