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18世紀90年代以來馬鈴薯地的大量出現,最合理的解釋是,農場主這樣做是為了確保在收獲季節有足夠的勞動力供應。
18世紀后25年,工業革命帶來了全球性的食品市場,國外的食品價格波動劇烈,特別是在拿破侖戰爭期間,食物匱乏,糧價高漲。
據托馬斯·圖克統計,1800—1801年小麥價格是128先令,1809-1813年為106—120先令。
拿破侖戰爭期間,大量的男性勞動力被抽調去前線作戰,加上工業革命開始后大量的工人從農村遷移到城市,這一時期農業工人的數量大幅度減少。
農場上的勞動力越來越緊缺。
農場主為了吸引勞動力,使工人們更加服從,通常允許雇工開辟一小塊地方來種土豆,其收入作為工資的一部分。
在這種情況下,相比于高工資,馬鈴薯地因能為工人及其家人在最需要食物的春季提供充足的食物供應,更有吸引力。
因此,相對于支付更高的工資,馬鈴薯地是在收獲季節確保充足勞動力供應的可靠方法。
在戰爭期間,農場主通常會免費出租馬鈴薯地給工人,使他們不去尋找報酬更高的其他工作。
但戰后農場主轉而以高租金出租馬鈴薯地,通常一英畝收取8英鎊的費用,這時馬鈴薯地成為農場主榨取工人勞動成果的手段,而不再是用作留住勞動力的方式。
根據1832-1834年皇家濟貧法委員會的資料,馬鈴薯地在當時幾乎遍及英格蘭的每個郡。
但從1830年代初開始,它就因份田的普及而被趕出某些地區。
相對于馬鈴薯地,分田能提供更高的收益,以致在分田出現后,農業工人毫不猶豫地放棄了馬鈴薯地,這也是農場主反對分田運動的新的原因。
在19世紀下半葉,馬鈴薯地的數量大幅度減少。
1867-1869年的皇家農業婦女和兒童就業委員會報告表明,到1860年代后期,馬鈴薯地已不再是英格蘭東部農村生活的主要特征。
這主要是在19世紀下半葉經濟環境改善的情況下,馬鈴薯地對農業工人來說已經變得毫無價值,以至于他們現在既不愿意付錢租用它,也不愿意用它來代替工資。
19世紀50年代后,由于更穩定的就業、逐漸上升的實際工資、普遍下降的糧食價格和分田的普及化,勞動家庭擁有更大的糧食保障。
特別是1870年以后,婦女對田間工作的接受度越來越低,
童工的管理也越來越嚴格,這進一步降低了馬鈴薯地對勞動者的經濟價值。
到19世紀90年代初,馬鈴薯地已不見于英格蘭南方大部分地區,只普遍存在于多塞特郡、漢姆普郡、劍橋郡和林肯郡。
馬鈴薯地是剝削性農業制度的一部分,這種制度使農業勞動者進一步受制于雇主,而分田則為勞動者及其家庭提供了一個改變社會身份的機會,使他們擺脫屈辱的依賴,獲得對自己生活更大程度的控制。
18、19世紀的圈地運動
18,19世紀,國外圈地運動進入晚期,即議會圈地時期。早期圈地有一定的自發性,一般為私人之間的協議圈地。
這個時期的圈地運動只是個人的、局部的行為。
如都鐸王朝頒布《反圈地法令》以制止貴族圈地,這或多或少抑制了圈地運動程度和范圍的繼續加深和擴大。
進入18世紀,圈地運動得到地方的支持,變成全國性,大規模的行為。
議會頒布了許多法案,不斷擴展圈地運動的廣度和深度。
議會圈地期間通過了5265部圈地法案,圈地總面積達679,4429英畝,占英格蘭土地總面積20.9%。
其中,圈圍耕地448,707913.8%;圈圍公地和荒地230,73507.1%。
土地達到高度集中,貝克特甚至認為,全國80%的土地掌握在7000人手里。
在土地高度集中的過程中,大土地所有者的人數及其擁有的土地數量越來越多,而小土地所有者的人數不斷上升,但其土地面積卻不斷減小。
至1873年,大土地所有者和鄉紳所占土地數量已近80%。而約曼/自由持有農等小土地所有者所擁有的土地僅為10%。
圈地運動對人的影響已被證明是國外社會史上最有爭議的問題之一。
早期圈地運動因其波及范圍小、圈圍的土地少,對農民的影響并不大,盡管當時農民占有的土地數量不多,但大多數農民仍占有土地,還沒有與土地分離。
中世紀英格蘭的大部分地區實行公地制,這包括耕地和草地,公地和荒地。
耕地和草地雖是個人占有,但教區居民可在糧食收獲后用作公共牧場,共同使用耕地和草地的公共權利。
公地的公共權利包括:放牧權、伐木權,采枝權、柴火權、捕魚權和泥炭權等。
這些擁有公地公共權利的居民除了包括有地的公權持有者、茅舍公權持有者,還包括無地的公權持有者,即那些既不擁有土地也不租種土地的人;一般包括農業工人、工匠和小商人。
無地的公權持有者一般只是少地而不是絕對無地。
他們占有的土地實在太少了,甚至沒有達到繳納土地稅的標準。
有些人擁有小菜園、小塊草地和適合養家禽的小棚園地。
公地的公共權利可以幫助這些無地的公權持有者繁衍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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