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津貼屬于勞動報酬(工資)組成部分

日期:2023-05-01 11:02:23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許多為了省事,不管是加班費,住房補貼,高溫補貼,還是節日,都采取了發現金的方式。事實上,這有利有弊,以下是帶來的相關內容。

高溫津貼屬于勞動報酬(工資)組成部分

第一,必須發現現金的項目。

一、薪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每月支付給工人本人。不得減免或無故拖欠工人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五條明確規定,工資必須用法定貨幣支付。不得用實物和有價證券代替貨幣支付。

二、加班費。

加班工資是對工人休假損失的補償,是法定工資報酬的一種,是法律明確規定的企業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

加班費屬于勞動報酬,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所以,安排加班,必須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不得以實物或節日費用沖抵。

三、高溫補貼。

高溫補貼是為了保證夏季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員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決定適當提高員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的支付標準。

根據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溫度在35℃以上)露天工作,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至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平臺指出高溫津貼是勞動報酬(工資)的組成部分,需要以貨幣形式向勞動者發放。平臺指出該發行不是違法行為,最高面臨1萬元罰款未全額發行的,視為拖欠或減免工資。

四、十三薪

十三薪:即第十三個月的工資,又稱年底雙薪,是指單位按照規定程序向個人支付一個月以上的工資。

平臺提醒您注意!如果勞動合同或單位規章制度規定有十三工資的支付和計算方法,那么十三工資是工資的一部分。平臺指出用人單位在支付十三工資和年終獎金時,應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不得違反勞動法律法規。

第二,非現金項目。

一、節日福利。

2014年7月,中華全國總工會發布了《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規定工會組織可向所有會員發放少量節日慰問劑。

值得注意的是,節日慰問品必須是實物形式,全部在工會經費八不準中明確規定,不得用工會經費購買購物卡、代金券等。

二、勞動保護用品。

勞動防護用品是指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為了避免事故傷害和職業危害而設置的防護裝備。

《勞動保護用品管理規定》第十五條規定,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的公司必須免費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使用者不得用貨幣或其他物品代替應配備的勞動保護用品。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