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關于加班工資規定的法律法規

日期:2023-04-27 11:01:28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員工加班必須員工自己同意,用人單位不得強迫。

加班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法律鏈接:《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勞動法律法規關于加班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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