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福利平臺:發放高溫津貼要注意什么?

日期:2023-05-11 11:01:10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有些HR朋友們不知道高溫津貼要發多少?發放高溫津貼要注意什么問題?因此小編收集整理了下面相關資料,和大家一起了解高溫津貼的發放問題。

企業福利平臺:發放高溫津貼要注意什么?

一、關于高溫津貼


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社部、全國總工會等部門制定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


二、高溫津貼發放注意事項


(一)飲料不能沖抵高溫津貼


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二)40℃應停止室外露天作業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當日發布的預報氣溫,調整作業時間,但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三)單位應為勞動者安排健康檢查


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用人單位應當對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調整作業崗位。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四)懷孕女職工不得安排高溫作業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五)高溫情況下不得扣減工資


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六)高溫津貼不計入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規定》第十二條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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