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簽了合同并支付另一方毀約該怎么辦?
簽了合同并支付另一方毀約的,能夠追責合同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合同違約責任】被告方一方不履行合同責任或是合同履行責任不符承諾的,理應擔負繼續履行、采用防范措施或是損失賠償等合同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預估合同違約責任】本人一方清晰表明或是以自己的方式說明不履行合同責任的,另一方能夠在執行期限屆滿前要求其承當合同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錢財負債具體履行責任】被告方一方未支付合同款、酬勞、房租、貸款利息,或是不履行別的錢財負債的,另一方能夠要求其付款。
第五百八十條 【非錢財負債具體履行責任及合同違約責任】被告方一方不履行非錢財負債或是執行非錢財負債不符承諾的,另一方能夠要求執行,可是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以外:
(一)法律上或是實際上不可以執行;
(二)負債的標簽不適合強制性執行或是執行花費太高;
(三)債務人在有效時間內未要求承擔。
有前款規范的例外情況之一,導致無法完成合同書目地的,法院或是仲裁委員會能夠依據本人的要求解除合同權利義務關系,但是不危害合同違約責任的擔負。
第五百八十一條 【取代執行】本人一方不履行債務或是履行債務不符承諾,依據負債的特性不可強制性執行的,另一方能夠要求其壓力由第三人取代執行的花費。
第五百八十二條 【缺陷執行合同違約責任】執行不符承諾的,應當被告方的承諾擔負合同違約責任。對合同違約責任并沒有承諾或是承諾不明確,根據公司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要求仍無法確認的,受損方依據標底的特性及其損害的多少,能夠有效挑選要求另一方擔負維修、重作、拆換、退換貨、降低合同款或是酬勞等合同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三條 【毀約損失賠償義務】被告方一方不履行合同責任或是合同履行責任不符承諾的,在行使權力或是采用防范措施后,另一方還有其他損害的,理應損失賠償。
第五百八十四條 【損失賠償范疇】被告方一方不履行合同責任或是合同履行責任不符承諾,導致另一方損害的,虧損賠償額應該相當于因合同違約所產生的損害,包含履行合同后能夠得到的利潤;可是,不能超過毀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是理應預見到的因毀約很有可能導致的損害。
第五百八十五條 【合同違約金】雙方還可以承諾一方毀約時應該依據毀約狀況向另一方付款一定額度的合同違約金,還可以承諾因合同違約造成的損害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承諾的合同違約金小于導致的損害的,法院或是仲裁委員會能夠依據本人的申請給予提升;承諾的罰息太過高過導致的損害的,法院或是仲裁委員會能夠依據本人的申請給予適度降低。
被告方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理應履行債務。
第五百八十六條 【訂金貸款擔保】雙方還可以承諾一方位另一方給預付定金做為債務的擔保人。定金合同自具體交貨訂金時創立。
訂金的金額由雙方承諾;可是,不能超過合同約定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出部位不造成訂金的法律效力。真實交貨的訂金金額超過或是低于承諾金額的,視作變動承諾的訂金金額。
第五百八十七條 【定金罰則】借款人履行債務的,訂金理應抵作合同款或是取回。給預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是履行債務不符承諾,導致無法完成合同書目地的,沒有權利要求退還訂金;私收訂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是履行債務不符承諾,導致無法完成合同書目地的,理應二倍退還訂金。
二、合同違約責任糾紛案件怎么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備地域管轄的法院提起訴訟,并遞交相應的證據材料。
3、依照法院的通告準時出席參加起訴主題活動。
4、若不服氣一審判決或判決,應在收到法院判決書后15日內或收到裁定書后10天內向型原審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并提交上訴書。”
實際上,在合同書早已起效的前提下任何一方全是不可以隨便違約的,在另一方違約的情況下,可以先依照合同書的承諾解決合同違約責任糾紛案件,例如協議中承諾合同爭議消除方法是申請勞動仲裁,就能夠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