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員工年滿44歲不續聘? 一醫院辭退編外人員理由惹爭議 專家認為此舉違反勞動法

日期:2023-09-03 12:51:07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我們是‘熟練工’,原來早上滿滿一車輸液,有難度的都留給我。”黎女士表示,在醫技方面,復雜的活,剛畢業的小護士不一定會,例如胃管、導尿、儀械,應急能力也不如自己。作為一名在醫院工作多年的護士,她認為,在與醫生的熟悉配合度、對患者的服務態度上,自己也很有優勢,她知道怎么跟病人相處、磨合。秦女士(化姓)被辭退前在醫技科室工作,她也認為自己比年輕人更有優勢。“我們40多歲正當年。臟器、病理描述,也需要經驗豐富,熟能生巧。”黎女士表示,自己跟年輕護士的工資“就差三四百”。

對此,龔永武向記者解釋,醫院運行有困難,人力成本是醫院運行的最大開支。據其介紹,旬陽市人民醫院是該市最大的事業單位,聘用了超過400名護理人員。

一名縣級醫院原護士長對記者表示,有一直干到退休的一線護理,現在干到50多歲的臨床一線護士越來越多,主要是起帶領作用,專科經驗充足。

8月31日,旬陽市政府發布通報,表示當地人社局已介入調查此事。

█ 院方承認原有補償計算方式不合法

前不久,黎女士和其他兩名遭辭退的前同事,分別向旬陽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相關調解書顯示,黎女士最初請求裁決醫院按實際月工資和年限支付違法終止勞動合同的雙倍經濟補償金,后變更為解除勞動合同的一倍經濟補償金,還請求裁決醫院支付一年的未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但在仲裁現場,雙方最終達成調解。

調解書顯示,黎女士與旬陽市人民醫院勞動合同于今年6月30日解除,醫院支付黎女士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82565元,即按實際月工資×17.5個月的一倍支付經濟補償金,黎女士自愿放棄其他請求。當天未到場的秦女士明確表示并不同意調解協議。黎女士補充道,她們還是希望恢復工作。

龔永武說,原有補償的計算方式確實不合法,醫院執行補償時有問題,已經經仲裁達成調解,補足金額,對方完全同意,已經兌現。對于以前已終止勞動關系的人員,如果補償不到位,將主動聯系,重新核查補足。

解讀

到齡不續聘、一年一簽勞動合同均違法

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輝向記者表示,如果勞動合同尚未到期,除非到齡退休,以年齡為理由解聘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不過在此事中,醫院是到期不續聘,但一年一簽勞動合同顯然也違法。在黎女士等人在醫院工作十年以上后,除非她們主動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醫院都應該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事實上,根據勞動合同法,只要符合應當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就無權直接單方終止勞動合同。”王輝說。

中國勞動學會特約研究員蘇海南表示,無論是連續工作滿十年,還是已經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非勞動者自己不要求,旬陽市人民醫院早都應該跟她們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同時他指出,旬陽市人民醫院在本單位的制度文件里規定到齡不續聘也是違法的。 據成都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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