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事關東營中小學生

日期:2023-04-29 11:51:28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在評價方式上更加多元。針對不同的評價內容和考察重點,對學生的評價可綜合采用實時記錄、定量評價、評語評價等方式,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做好學生管理相關數據的歸集,尤其是創造性的提出了學生重要觀測點評價,提高了評價的科學性、專業性、客觀性,也為學校精準掌握學生特長和優勢提供了重要參考依據。

在評價結果運用上要更加務實。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數據作為育人導師指導學生成長、學校改進提升育人工作、對學生開展評先樹優的重要參考依據。鼓勵各市“走在前”先行先試,把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或參考,并逐漸提高所占權重,努力破除“唯分數、唯升學”頑疾。

《指導意見》實施后,山東將率先實現省域內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全覆蓋。依托現有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的有效模式,將學段延伸到初中和小學,形成了貫通12年的學生全過程學習成長檔案,更為全面地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發展狀況,有效引領育人方式轉變和育人質量提升。

Q:

四、如何確保《指導意見》中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A:

一是壓實各級責任。各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籌管理本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要研究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和督促各縣(市、區)和學校開展綜合素質評價實施工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建立完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運行機制,開展相關培訓,確保評價工作的規范性和科學性。二是開發應用平臺。省教育廳將建立全省統一的義務教育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為各市和學校開展評價工作,提供平臺支撐,有條件的地市、學校可在省級系統基礎上開發個性功能。三是健全監督機制。省、市教育行政部門每學期要按一定比例對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情況進行抽查,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每學年要對所轄所有義務教育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工作開展情況將會同義務教育質量評價工作相結合,并作為市、縣(市、區)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重要依據。

來源:山東教育發布

本報法律顧問:山東匯研律師事務所 王讀文

責任編輯: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