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大對做好就業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明確提出“就業是最基本的民生”。這既同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就業是民生之本”、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就業是最大的民生”一脈相承,又深刻闡明了就業對于民生的極端重要性。與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就業更加充分”“更高質量的就業”、黨的十九大提出的“更高質量和更充分就業”相比,黨的二十大對就業工作提出了“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的更高要求。充分就業是指在經濟持續健康發展過程中不斷創造新的就業崗位,使有就業意愿的勞動者都能獲得就業機會;高質量就業是指勞動者就業狀況和工作條件不斷改善,在勞動過程中的各項勞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逐步實現體面勞動和人的全面發展。高質量充分就業將二者有機結合,要求促進就業提升在質量和數量上協調共進。黨的二十大作出“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健全就業促進機制”的重要部署,將“就業是最基本的民生”從理念層面的重要認識轉化為執行層面的具體要求,指明了實現高質量充分就業的頂層設計方向和體制機制建設目標。
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決策部署,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可從以下幾方面著手:一是健全就業促進機制,突出經濟發展的就業導向,充分發揮我國人力資源豐富的優勢,推動形成高質量發展與就業擴容提質互促共進的良性循環。二是健全就業公共服務體系,打造覆蓋全民、貫穿全程、輻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提升勞動力市場供需匹配效率,特別是持續改善革命老區、邊境地區等公共就業服務水平和質量,增強公共就業服務均衡性和可及性。三是統籌城鄉就業政策體系,破除影響勞動力、人才流動等的不合理限制和就業歧視,健全城鄉勞動者平等參與市場競爭的就業機制,健全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使人人都有通過勤奮勞動實現自身發展的機會。四是完善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的保障制度,營造有利于創新創業創造的良好發展環境,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培育接續有力的就業新動能。五是健全勞動法律法規,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完善勞動者權益保障制度,加強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權益保障。
健全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可靠更充分的保障
社會保障是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實現廣大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發揮著民生保障安全網、收入分配調節器、經濟運行減震器的作用。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擺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動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進入快車道,我國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取得歷史性成就。我國成功建立起世界上規模最大的社會保障網,社會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可持續性顯著增強。同時要看到,人口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新就業形態快速發展等對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黨的二十大報告對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作出重要部署,提出“社會保障體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網和社會運行的穩定器”,要求“健全覆蓋全民、統籌城鄉、公平統一、安全規范、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我們要立足我國基本國情,借鑒國際經驗,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更可靠更充分的保障,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需求,進一步織密社會保障安全網。要構建以基本養老保險為基礎、以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為補充、與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相銜接的“三支柱”養老保險體系,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需求。健全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籌資和待遇調整機制,推動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省級統籌,進一步明確中央與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把農村社會救助納入鄉村振興戰略統籌謀劃,健全農村社會救助制度,完善日常性幫扶措施。健全農民工、靈活就業人員、新業態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制度,健全退役軍人保障制度,健全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完善幫扶殘疾人、孤兒等社會福利制度。促進多層次醫療保障有序銜接,完善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制度,落實異地就醫結算,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積極發展商業醫療保險。加快完善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和關愛服務體系,促進殘疾人事業全面發展。
(作者:莫榮 為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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