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3對于周排查形成的《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報告》,應及時上報至店長或總部食品安全總監,抄送相關責任負責人,使其知曉存在的食品安全風險,督促相關責任人采取相應的管控措施,確保食品安全風險可控。
4.3.4對排查出的風險隱患,如能在短期完成治理整改的,應立即采取措施進行治理排除;對情況復雜、短期內難以治理排除的,要制訂整改方案和應對預案,落實治理整改措施、整改效果、責任人和期限等,防范突發事件的發生。
4.4月調度管理
4.4.1根據門店落實主體責任要求,由總部食品安全總監或門店食品安全員負責月調度具體工作的落實情況,由店長組織召開月調度會議,聽取食品安全員關于門店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情況匯報。
4.4.2由食品安全員匯總最近一個月度內企業的食品安全管 理工作情況,主要包括日管控、周排查中發現的重大食品安全風險問題及整改情況,日常食品安全管理情況的匯總分析。
4.4.3由食品安全員對近一個月內企業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況進行匯報,對當月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等情況進行工作總結。
4.4.4對于日常食品安全管理中發現存在的不足問題,由相關責任人進行檢討,采取有效的應對措施進行處置。
4.4.5由店長對門店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作出指示。
4.4.6食品安全員根據當月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況、會議討論決議及店長指示,制定下個月食品安全管理重點工作計劃,并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調度會議紀要》。
5、記錄
5.1每日食品安全檢查記錄。
5.2風險管控清單。
5.3各餐飲和經營企業風險管控周排查清單。
5.4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報告。
5.5每月食品安全調度會議紀要。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