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評判一個國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有效的系統標準。一個國家的民主狀況如何,這個國家的人民最有發言權,實踐最有說服力。從“八個能否”到“四個要看、四個更要看”,隨著全過程人民民主實踐的推進,我們對民主評判標準的認識更加深入、更加系統。這對于正確認識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本質特征和優勢功效,進一步增強制度自信,掌握話語主動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加強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保障
黨的二十大報告對新時代新征程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作出重要部署和安排,提出加強人民當家作主制度保障、全面發展協商民主、積極發展基層民主、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等任務要求和工作重點,制度建設和體系完善的要求貫穿始終。推動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進一步提高,需要把握好以下幾個方面。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奮斗的行動指南,是黨和國家必須長期堅持的指導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論述科學闡明全過程人民民主的豐富內涵、重大意義和實踐要求等,極大深化了我們對民主政治發展規律的認識,成為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過程人民民主重要論述的深邃思想、宏闊視野、豐富內涵,在實踐中貫徹落實好,推動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進一步提高,更好保障人民當家作主。
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是中國共產黨領導。只有始終堅持黨的領導,才能為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提供根本政治保證,確保全過程人民民主始終沿著正確方向發展。要健全黨在政治生活中居于領導地位的制度機制,保證把黨關于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價值理念、原則精神、目標任務以及運行程序、規范要求等落實到人民當家作主各環節,保證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
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為了誰、依靠誰,是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核心問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主體是中國人民,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是為了讓廣大人民更好當家作主。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維護人民根本利益,不斷實現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要健全民主制度、拓寬民主渠道、豐富民主形式、創新民主實踐,充分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活力,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過程人民民主。
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各國國情不同,每個國家的政治制度都是獨特的,都是由這個國家的人民決定的。全過程人民民主是黨團結帶領人民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不斷推進中國民主理論創新、制度創新、實踐創新的經驗結晶。要堅定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的信心和決心,不為“民主迷思”所惑,不走歪路、邪路,不犯顛覆性錯誤,堅持道不變、志不改,把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點和優勢充分發揮出來,為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不斷注入活力和動力。
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民主與法治緊密聯系、相輔相成。推動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進一步提高,關鍵在于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維護憲法法律權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要加快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保證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深化法治領域改革,把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和重要原則貫徹到法治建設的全過程、各方面。在法治軌道上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使全過程人民民主機制更加健全、運行更加順暢。
充分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制度載體作用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途徑和最高實現形式,是實現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堅持好完善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就是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支持和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我們要找準定位、認清職責、主動作為,充分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載體作用。
堅持黨對人大工作的全面領導。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要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和指導要求,把黨中央關于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舉措,切實貫徹落實到人大工作的全過程各方面。
保證憲法全面貫徹實施。要堅持憲法確定的中國共產黨領導地位不動搖,堅持憲法確立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不動搖,要使憲法所確立的有關人民當家作主的一系列原則、制度、規則得到全面貫徹實施。
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堅持立法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充分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中的主導作用,開門立法、問計于民、問需于民,建設好基層立法聯系點,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
增強人大監督實效。要按照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依法監督的要求,聚焦黨的二十大確定的目標任務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聚焦人民群眾所思所盼所愿開展監督。堅持走群眾路線,積極回應人民關切,力求每一次監督都能取得讓人民滿意的效果。
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達平臺和載體。健全吸納民意、匯聚民智的工作機制,推進人大協商、立法協商,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統一于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拉近人民群眾和人大之間的距離,確保黨和國家在決策、執行、監督落實各個環節都能聽到來自人民的聲音。大興調查研究,充分聽取廣大人民群眾的意見,進一步完善把調查研究嵌入人大工作流程的機制。
加強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設。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眾的聯系。及時反映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把黨中央的重大決策部署傳達下去、落到實處,充分發揮好人大代表作為黨和國家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紐帶作用。
加強人大及其常委會自身建設。按照“四個機關”的定位,打造政治堅定、服務人民、尊崇法治、發揚民主、勤勉盡責的人大工作隊伍。不斷完善人大的組織制度、會議制度、工作程序、運行機制等,為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作出新貢獻。
(作者為全國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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