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賦稅制度出現
在炎帝黃帝時期,當時統稱為部落,部落與部落直接經常會因為食物或者土地產生爭奪,有些部落生存環境好點,那生存環境差的呢,就會去搶奪生存環境好的部落。最后炎帝黃帝部落擊敗其他部落,其他部落只能聽命,于是就不定期的向戰勝的部落繳納糧食,錢財等,這也慢慢演變成后面的納稅。這時的主要賦稅都來源于農業。農業的生產力越好,那么也會推動賦稅的增加,國家的發展也會變好,隨之賦稅的制度也會越來越完善。
▲部落間土地的爭奪
具體措施
1、夏朝時期的稅收在夏朝時期不叫納稅,叫納貢。可謂開創了歷史的先河,他是怎么納貢的呢。當時的納貢政策是:“民耕五十畝,貢五畝”也就是農民耕種收獲糧食后應該繳納十分之一的賦稅。
▲百姓開墾農田
當然糧食的產量他與自然災害有密切的關系,是不可控的因素。若受自然因素影響,農民的收成不好,夏朝的統治者也會調整稅收政策,他是以近幾年收獲的產量平均數作為農民納稅的一個標準,所以也可以說是一個定額的稅收。
當然除了通過農業納稅之外,還有其他的方式來獲得稅收,那就是別的國家或者部落納貢,定期給夏朝進攻金銀珠寶,以及糧食,增加國家額外的稅收收入。他們納貢的有的是一些稀有水果,特產之類的,或者絲、棉、銅、牙、玉等之類,因此被稱為常貢和臨時貢品。古代人分三六九等,在不同的等級制度下,有的人天生衣食無憂,有的人只能依靠自己,但也有人完不成規定的生產,這時統治者就出現了以罰為征得措施。
此法令規定:凡是不能按時完成生產,或者不努力工作得,均應該征收賦稅和勞役,凡是居所附近沒有土地,也不從事勞動生產得,都需要繳納一筆數目不等得銀子,被稱為勞役。勞役被分為勞役,兵役等等,就是國家有需要時,需要百姓無償為國家服務,隨叫隨到。可能會被從事勞動,也可能會去參軍,為國家出戰,保家衛國,也就是服兵役。甚至貴族也需要服兵役。比如隋唐時期隋煬帝讓修建大運河,大興寺廟等等,百姓隨時都需要去服勞役,那時誰家有壯勞力必須得為國家服務,隨叫隨到。若是不去得話,就采取強制措施,百姓根本沒有選擇得權力。
▲官兵監督百姓勞役
2、商朝時期的稅收商朝時期人口越來越多,土地也不斷增加,人民的生產能力、生活技能也在提高。在當時是實行的井田制,就是把一塊土地分給農民去耕種。其中呢又把他劃分為公田和私田,不論產量怎樣,只要是劃定的公田生產出來后就歸國家所有,私有的土地生產出來后就歸農民自己所有。這就相當于繳納的稅收。當然除了土地的稅收,國家其他的財政收入也就是來源于其他國家或者部落的上交,被稱為土貢。
《四方獻令》中,伊尹奉商王之命,要求各諸侯定期或不定時地將本地特產貢納給商,就是土貢制。商朝實行十一稅。朱熹說:“六百三十畝,分成九份,每份七十畝,中間是公田,八戶共同耕種,外面是私人,八戶都有一份。也就是每個家庭都要承擔八分之一的稅收。此時要是家中人口眾多的還可以互相幫助齊心完成生產,要是家中人口少的,可能一直忙于生產,尤其時家中無兒,只有女的,勞作的負擔都在一個人身上。
所以古代都重男輕女,認為養兒能給家里幫忙,也能養老,而女兒遲早會是別人家的,在加上女性的力氣普遍低于男性,在當時以農業生產為主的時代女性更加不受人們重視。其實商朝剛成立之初,吸取了夏朝滅亡的經驗,嚴禁從事勞役。
但是隨著商朝統治者的更替,在商紂王時期,這種制度顯然已經不復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比夏朝更加繁重的勞役,百姓生活也苦不堪言,不只是勞役,還要服兵役。也因此加快了商朝滅亡的速度,但是這也使賦稅制度不斷完善,為后世提供了雛形。而徭役,在一定意義上,為當時國家建設和邊關安全起到了不同程度的作用。
造成的結果
1、人民的生活夏商時期實行的土地制度和賦稅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農民之間的矛盾沖突,使從土地公有制到土地國有制,百姓的生產能力也不斷提高。哪怕對于復雜的氣候也能夠積極應對,積累了更多的經驗,滿足了日常生活所需。不會因為自然災害的變動而失去生活能力。但是同時賦稅下沉重的勞役,也讓百姓生活苦不堪言,大大增加了人民的痛苦,有的甚至在勞役下喪失自己的生命,都是很平常的事情。夏朝采用的是平均值來確定賦稅,也就是定額征稅,那就是不管收成好壞農民所需繳納的稅收都是一致的,農民只需要湊夠自己所需繳納的稅收就夠了,剩下的就是維持自己的生活。
但是這樣也不會激發農民生活的積極性,因為隨著時代的發展,物價等各方面都出現了變動,要是還按之前的制度,百姓要么越來越安逸滿足,要么就沒法維持發展,國家也會越來越無法維持發展。商朝時期,在夏朝納稅的基礎上實行的井田制,其實大大增加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因為只要農民把國家的那塊公田收入上交,其余私田的收入都歸自己所有,那肯定就會努力種植,從而生產水平也就提高,產量上來了,農民生活水平也就提高了,國家也可以不斷向前邁進。2、制度下的社會生活夏商時期制度下實行的土地制度和賦稅制度,一定程度上讓社會文明發展到了一個新的階段,為后世打造了一個極好的雛形,在后期不斷得到沿用和改進,越來越完善和健全。夏商時期土地已經由私有制到公有制,土地不在掌握在農民手中,而是統治者手中,農民要想耕種,就得向統治者納稅,但是當統治者不滿足現在的土地時,就會與其他部落、國家發生土地爭奪,來獲得更多的土地,為自己擴大國土面積。
▲爭奪土地戰爭
同時也可以讓農民去耕種,給自己增加財政收入。但是有戰爭的地方就會有流血犧牲,戰爭打到哪,百姓就會流離失所,甚至生存的地方都沒有,一些奴隸主是越來越富有,但是百姓生活越來越艱難,貧富差距懸殊。農民為了生存就會去爭土地,但是這就危害了奴隸主的利益,于是矛盾也隨之產生。農民生活艱難,也就無法去購買自己的生活所需,手工業的發展也無法推進。當出現內憂外患的局面,國家還不能及時做出更新和調整時,那就會出現滅亡。
▲百姓購置生活所需
總結
夏商時期的土地制度和賦稅制度的出現,是人類文明史上的一大進步,也是稅收制度的先驅者,正是由于從私有制到公有制這一轉變,才使稅收制度進一步的完善,從而改善了人民的生活水平,也促進國家經濟來源的穩定,為其他方面的建設打了一個良好的經濟基礎。
參考文獻:《史記·夏本紀》《尚書·禹貢》《四方獻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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