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可為建立房地產長效調控機制以及未來開征房產稅創造有利條件,在不動產制度的推動下,我國房價將會趨于理性和穩定,房產稅也將離我們越來越近。任何一項制度都帶有政治和經濟雙重目的性,雖然不動產登記從表面上看起來僅僅是不動產在登記上實現全國統一聯網的一種形式,但這種形式是隱含更深層意義的。可以預測,不動產實現統一登記之后,如果國家再依據統一不動產信息開征房產稅,對于房產擁有者而言,會增加房產持有成本,將手中擁有多套房產推向市場,這樣可有效增加市場住房的供應量,房價有可能會出現下跌,這對于購房剛需族來說是利好消息。同時,房產稅開征之后,屬于地方政府的主要稅源,這樣使現在過度依賴土地財政的地方政府收入會轉向到房產稅上,這對于引導房地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將起到積極推動作用。
三是實現以法律對不動產權益的界定,對于實現“有恒產者有恒心”的社會治理格局起到有效促進作用。之前,由于缺乏不動產全國統一登記,存在漏登、重疊、錯登以及產權不明晰等問題,為一些居心不良的人試圖通過利用不動產法律缺失的漏洞達到擅自侵吞他人不動產之目的提供了契機,容易造成不動產之間的糾紛和矛盾。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實施之后,上述問題和矛盾將會得到有效化解,有利保護權利人合法財產權,保障不動產交易安全。尤其,可讓民眾吃下一顆“定心丸”,對于國人勤儉持家增加不動產投資擴大生產經營將起到有效激勵作用,也更為保護民營企業家的財產權益起到有的社會督促作用。顯然,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將有效維護不動產市場的正常交易秩序,推動我國社會發展與進步。
總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利國利民,通過這項制度可明確不動產權利的歸屬和權利內容,維護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不動產交易效率,確保市場對資源配置起決定性作用;尤其不動產登記制度能夠提供準確、及時的信息,有助于政府更好地支持財政投資,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從而促進我國經濟社會發展。
作者/莫開偉(中國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員)
編輯/岳彩周
校對/陳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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