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使
進貨10箱即可開通“直購店鋪”(又稱“大使或大使店鋪”),成為大使店鋪之后,就可以拿到“創業股”獎勵了,因此,該級別又稱“持股店鋪”。
在收益方面,大使店鋪共有四種利潤來源,其一,差價收益:
其二,推薦傭金
店鋪A直推店鋪B,可以享受店鋪B進貨額15%的傭金;店鋪B直推店鋪C,店鋪A還有7.5%的間推獎可拿。
其三,團隊進貨補貼
團隊進貨額達到1萬,可升級為1星店鋪,進貨補貼比例為1%
團隊進貨額達到10萬,可升級為2星店鋪,進貨補貼比例為2%
團隊進貨額達到30萬,可升級為3星店鋪,進貨補貼比例為4%
團隊進貨額達到60萬,可升級為4星店鋪,進貨補貼比例為6%
……
團隊進貨額達到3000萬,可升級為黃金店鋪,進貨補貼比例為12%
團隊進貨額達到6000萬,可升級為鉆石店鋪,進貨補貼比例為13%
團隊進貨額達到1億,可升級為皇冠店鋪,進貨補貼比例為15%
其四,合伙人政策
開通大使店鋪后,還有機會獲得區域合伙人資格,合伙人共分為四個級別,分別是“區、縣事業合伙人”、“市級城市合伙人”、“省級運營分公司”、“十大地區總部子公司”,具體的區域收益和晉升條件如下:
其五,股權獎勵
股權收益,沒有風險?
說到股權獎勵,在推廣人員所提供的課件資料當中,“人人持股”的說法早已躍然紙上。
《6.4億股份期權發放計劃》所描繪的前景同樣足以令人側目。
但歸根結底,投資者只有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以及承擔新三板交易結算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這三個公開市場買賣股票,才不存在詐騙風險,而企業與投資人之間非法進行的所謂的原始股權轉讓、買賣的行為,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根據《證券法》的有關規定:“公開發行股票,須經中國證監會核準,未經依法核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變相公開發行股票。非公開發行股票,不得采用廣告、公告、廣播、網絡、短信等公開方式或變相公開方式進行”。
為了進一步達到招商效果,相關課件資料還提到了“零風險”的廣告語。
而我國《廣告法》第二十五條對于投資理財類廣告有明確約束:“招商等有投資回報預期的商品或服務廣告,應當對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風險責任承擔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內容:一是對未來效果、收益或與其相關的情況作出保證性承諾,明示或者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等;二是利用學術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后 記
近年來,普通食品宣稱具有保健功能甚至是醫療作用的違法現象頻現,對于此種亂象,“中國食品藥品監管雜志”曾在題為《淺析普通食品違法宣傳保健功能的問題》的文章中特別指出:普通食品違法宣傳保健功能雖屬于違法違規行為,但實際經營中此類問題卻時有發生,在網絡宣傳中更屢見不鮮,導致了消費者被錯誤信息誤導,嚴重影響著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因此,有必要對該問題產生的原因進行分析,以提出切實有效的措施,保障人民群眾食品安全。
至于“原產直購商城”在今后會如何發展?圍繞著相關產品出現的虛假宣傳問題,能否得到經營方的重視與整改?對此,微商電商調研將繼續保持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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